孟宁一直都清楚陆珊并不是表面上看着那么无害,但这也是第一次听到陆珊说这种话,语气也特别的果断,带着几分不可违抗。 这才是陆珊真实的一面,她的骨子里,是不甘平凡的。 孟宁在格子间里待着,没有出去了,也顺便听到了不少陆珊自媒体公司的情况。 如傅廷修所言,自媒体暴利行业,让陆氏集团的身价涨得很快。 不,准确的说,只是陆珊的身价涨了。 孟宁从陆珊与人的通话内容才知道,陆珊已经转移了不少财产,自媒体公司表面上的法人是陆辰,但是最后的钱都是落入陆珊的钱袋里。 如果直播带货一旦出事,身为法人的陆辰就第一个被问责,而拿钱的陆珊,却什么责任都没有。 这一招,真的很高。 一个在医院里住了多年的人,没有被病痛消磨意志,反而如此坚毅,做事有条不紊,步步为营,孟宁还是挺佩服的。 至于陆辰,孟宁就算是接触不多,也能大致了解,陆辰重亲情,智商头脑不及陆珊,不然也不会被陆珊利用了。 当然,也许陆辰也是心甘情愿,给陆珊当绿叶。 陆珊接完电话就出去了,孟宁才从格子间出来,洗了手,她走出去,发现宴会厅上没有陆珊的身影。 “宁宝,我有事先走了。”秦欢走过来说:“我妈脚崴了,我得回去看看。” 孟宁点头:“好,阿姨伤得不严重吧?” “应该不严重,刚来电话,崴了一下。”秦欢说:“那我先走了。” “嗯。”孟宁笑笑,送秦欢到门口。 陆天走后,秦欢就没有什么心思,孟宁都看出来了,也没挽留秦欢了。 秦欢走后,孟宁去找陆海生,她有点事跟陆海生说。 陆海生在这里也能遇到一些旧友,生意场上千丝万缕,有时候只要提一下名字,就算没见过,但也认识。 陆海生在杭州被儿子女儿架空,可憋屈了,也没有机会去任何商业场合,今天满月酒上,他倒是找回了之前当陆氏集团总裁的感觉。 孟宁找到他时,陆海生与石油大亨罗总聊得挺嗨的。 陆海生见到孟宁来了,笑着喊了声:“闺女,来来来,这是罗总,我跟罗总还是同年的,真是太有缘分了。” 以陆海生以前在商界的咖位,根本接触不到石油大亨罗总。 这一次,陆海生是沾女婿的光了。 陆海生还是第一次称呼孟宁闺女,听起来让人觉得父女俩的感觉非常好。 当然,这也是陆海生真的高兴,才这么称呼。 孟宁笑着朝罗总打了个招呼:“罗叔叔好,辛苦你这么远赶来,刚才傅廷修还在跟我说起罗叔叔,你以前帮过他不少。” 这话半真半假,罗总帮过傅廷修是真,但是傅廷修刚才可没跟孟宁聊过。 在坐月子时,孟宁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模式和一些企业合作商的情况,傅廷修跟她聊过罗总,她就记下了。 这话落在罗总耳朵里,那心里自然是舒坦啊。 罗总笑说:“小修这人是真不错,眼光也不错,不仅看商机的眼光准,这找老婆的眼光,也是让人称赞啊。” 孟宁陪着聊了几句,就把陆海生叫走了,到了没人的地方,问:“爸,你什么时候回杭州?” “我这才来两天呢,打算再多住几天。”陆海生玩笑道:“怎么着,我刚来,就赶我走啊,我知道你的意思,今晚我带着珊珊去住酒店,不回南门了。” 陆海生是生意人,哪有不精的?能看不出来孟宁不喜欢陆珊? 其实他自己也有点担心,陆珊这个小女儿,邪性得很,心狠手辣,根本不像表面那样是个小白兔,狠起来,敢给亲爹下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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