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落嘉忽然笑了一声,抬眸看着陆天:“吃子弹吗?那还是节约下来,不用麻烦了。” 陆天挑眉:“嗯?” “我得了宫颈癌,晚期,没有多少日子了。”林落嘉说:“不用再浪费一颗了。” “原来如此。”陆天点头:“你忍耐了这么久,忽然想要朝孟宁下手,就是因为你宫颈癌晚期了。” 他在来审理林落嘉的时候,还在想,林落嘉为什么忽然沉不住气了。 林落嘉现在也放弃了抵抗,她只是怨,自己那么多机会下手,却没有得逞。 陆天审讯完林落嘉后,走出了审讯室。 同事走过来,打趣道:“天哥,天嫂来了。” 陆天以为是秦欢来了,将剩下的事交给同事去处理,自己朝外面走。 陆天没看到秦欢,只看到了拎着保温桶的王瑶。 王瑶这几个月一直送各种东西来,天冷了送围巾,织的毛衣,天热了就送新衣服来。 现在局里已经有不少闲话。 都在议论陆天和王瑶在一起了,王瑶是烈士家属,局里不少人都很看好两人。 陆天忙着办案,局里的闲言碎语,他并不知道,大家称呼王瑶天嫂,他也是第一次知道。 “陆天。” 王瑶笑着上前:“忙完了,我给你炖了鸽子汤,喝点补补身子。” “嫂子,我说了,你不用这么麻烦,以后也别送过来了,同事们看着不好。”陆天说:“你有什么事,直接给我打电话就行。” “有什么不好的,这几年来,不是一直都这样?”王瑶故作不懂,笑着说:“对了,今晚大林爸请你去家里吃饭,你有空吗?老头子想找你喝两杯,大林去世后,他把你当成了儿子,你很久没有去看他了。” 如果是别人,陆天肯定会拒绝,可这是大林爸的邀请,他拒绝不了。 “好,我忙完了就去。”陆天说:“最近忙,才没有去看林叔。” “明白,刚才小王说了,局子里事情多,那个逃了一年的罪犯,已经被逮捕了。”王瑶将保温桶递给陆天,说:“那我先回去做饭了,晚上六点,你早点过来陪大林爸喝两杯。” 陆天点头:“好。” 王瑶识趣的走了,陆天提着保温桶进入办公室。 正好同事小王过来,陆天说:“拿去喝了,听说你最近身体不好,补补。” “真的,谢谢天哥。”小王就不客气了:“天哥,天嫂的厨艺,那是没话说,我早就听说过了,今天也正好尝尝。” “不要乱说,什么天嫂。”陆天声明:“我和王瑶并不是你们想的那种关系。” “天哥,嫂子喜欢你,谁都看得出来啊。”小王一边喝着汤,一边说:“当年大林去世后,你照顾她们母女,我们都以为你们迟早要走到一起。” “她永远是嫂子,大林因为救我牺牲了,照顾她们母女,这是我的责任,一码归一码。”陆天说:“我有女朋友。” “谁?”小王也八卦。 陆天想起秦欢,面部柔和几分:“你认识。” 小王想了一圈,恍然大悟:“秦小姐?天哥,你把秦小姐追到手了?那可是白富美啊,你们俩在一起,那简直就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啊。” 秦欢不是顶级的白富美,在普通人群里,那绝对是顶级的。 秦欢年收入在千万左右,多少男人做梦都想娶这样的女人。 单看收入,秦欢比陆天胜一筹,而陆天前途无量,这才升职了,他还年轻,以后还能爬得更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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