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宁不说具体是谁,这让林落嘉心里打鼓,她怕遇上傅廷修,或者陆天。 陆天是警察,有太强的侦查意识,她也忍不住紧张,担心露出端倪。 林落嘉笑道:“孟姐,这是我给你准备的一点小礼物,请你收下。” 林落嘉拿出一套口红,不管孟宁约了谁,今天她一定要找机会,弄掉孟宁肚子里的孩子。 她忍受不了孟宁为傅廷修生下双胞胎孩子。 “谢谢,文文,你真是太客气了。”孟宁笑着收下。 这时,孟宁约的人来了,对林落嘉说:“我朋友来了。” 孟宁冲林落嘉身后走过来的秦欢招手:“欢欢,这里。” 林落嘉扭头看过去,见到只是秦欢,心里松了一口气。 秦欢与孟宁是闺蜜,约着喝下午茶,并不稀奇。 秦欢走过来,看了林落嘉一眼:“宁宝,这就是你说的文文啊,长得真清秀,是个大美女啊。” 在秦欢来之前,孟宁就与她沟通好了,今天就是要来试探这个文文。 不证实清楚,孟宁心里不踏实。 之所以找秦欢来,一是两人认识多年,有默契,二是秦欢做医美的,脸上有没有动过刀这些,她能一眼看出来。 秦欢一坐下,她就看出林落嘉脸上动过刀,而且还是大改动。 秦欢暗中给孟宁打了个手势暗示,告知孟宁,林落嘉动过刀的事。 有了这个肯定,孟宁心里也就多了几分确定。 孟宁为两人解释道:“欢欢,这是文文,文文,这是我朋友,秦欢。” “秦姐好。”林落嘉很懂礼貌的打招呼,她现在扮演的文文,就是毕业不久的实习生。 这要是以前,她压根看不起秦欢和孟宁,也根本不会这么放低姿态跟套近乎。 “真懂事。”秦欢将手搭在林落嘉肩膀上,仔细瞅了瞅林落嘉的脸,故意说道:“这脸真精致,就像是按照黄金比例长的,整容都不一定整出这么好的效果,那得国际级别的整容大师,才行吧。” 林落嘉心里咯噔一下,她忽然想起,秦欢是做医美的,很容易看穿她整容的事。 林落嘉赶紧说:“我做了一点微调,女孩子嘛,都爱美,秦姐,你这皮肤真好,怎么保养的啊。” “我啊,天生丽质。” 秦欢这不要脸的样子,差点让孟宁憋不住笑了。 孟宁笑着说:“文文,先吃点东西,待会欢欢请我们去做护理,这可是不花钱的,不做白不做。” “什么护理?”林落嘉有点忌惮。 “手部护理,上次我看你手有点干燥,保养一下,我们女人的手啊,就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得保养好了。”孟宁说:“欢欢的店,就在这楼上,很近的。” 孟宁估计约在秦欢店的附近,就是想把林落嘉拉进秦欢的店里。 如果文文就是林落嘉,只要她拿自己作饵,林落嘉就是不敢去,也会去。 秦欢也说:“放心小姑娘,不收你钱,你是宁宝的朋友,以后就是我朋友,随时来我店里,以后给你打折。” 林落嘉真的不敢去,但也真的被孟宁猜中心思,不敢去,她也要去。 这是她的机会,她只要找准机会,那就行了,她要让孟宁悔恨终生,一辈子都不能给傅廷修生孩子。 林落嘉表现的天真又羞涩:“那多不好意思,谢谢秦姐孟姐,你们真好,我毕业后,发现社会上的好人真多,我经常收到大家的帮助。” 孟宁不动声色地说:“看到你,我就看到了从大学出来讨生活的自己,这家店的蛋糕很好吃,吃了我们就上楼去做护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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