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廷修恨不得将杨柳挫骨扬灰。 泡泡好好的人生,就这样被杨柳给毁了。 卫征立即去找杨柳。 杨柳已经被警方带走了。 杨父担心傅家的报复,不顾周文秀的阻拦,打电话报警,让杨柳自首。 只有杨柳自首,才能保住命。 这要是让傅家人找来,那肯定别想有好果子吃。 在关键时刻,杨父可不糊涂,他知道怎么做是对杨柳最好的选择。 杨柳被警方带走后,周文秀立即去了南门别墅。 南门别墅。 孟宁有些犯困,刚吃了点水果,准备去眯一会儿。 孕期,她嗜睡严重。 保姆这时来说:“少夫人,你家大姨又来了,好像很急的样子,在外面吵着要见你。” 上次孟母去周文秀家,是被赶出来的,都闹掰了,怎么还有脸皮上门来? 孟宁蹙眉,说:“让人进来。” 没一会儿,周文秀哭着进来,见到孟宁就开始求情:“孟宁,你高抬贵手,放了杨柳,你们可是表姐妹啊,她是一时糊涂,才掳走泡泡的啊。” 孟宁听了一头雾水,又十分震惊,周文秀竟然亲自来承认是杨柳掳走了泡泡。 孟宁急问:“泡泡在哪里?杨柳把泡泡掳到哪里去了?” 孟母也从偏厅进来,听到周文秀的话,也着急地问:“大姐,泡泡真是杨柳掳走的?” 周文秀见孟母和孟宁还什么都不知道,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说:“是杨柳带走的,妹妹啊,小宁,杨柳自从毁容后,精神有有问题,她真的是糊涂了,现在警方已经把杨柳带走了,你们高抬贵手,放过杨柳吧,妹妹,我求求你了,我就这么一个女儿,你总不能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啊。” 周文秀拉着孟母的手,恳求道:“妹妹,之前都是我不好,我们可是亲姐妹,杨柳是你看着长大的,她小时候很乖的,你还经常抱过她的,她不能坐牢的,不然就一辈子真的完了,我给你跪下了。” 周文秀说着真给孟母跪下,打亲情牌,企图让孟母与孟宁放杨柳一马。 孟宁得知杨柳被警方带走了,追问:“泡泡呢?泡泡呢?” 她不关心别的,只关心自己的女儿。 “泡泡应该是被傅廷修带走了。”周文秀说:“孩子没事的,杨柳没把那孩子怎么样,就是关了起来,真的,小宁啊,你给警察说说,把杨柳放了吧,你们别告杨柳,都是一家人,有什么不能私下解决的啊,你们说是不是。” 孟宁立即给傅廷修打电话,电话打通了,急问:“是不是找到泡泡了,现在在哪?” 傅廷修也已经知道杨柳被警方带走的事,他本来想等泡泡好转点了,再带回去,现在孟宁知道了,也只能先带回去了。 “我带泡泡在回来的路上,一会儿就到家了。” 听到泡泡要回来了,孟宁感觉就像是做梦一样,她跑到门口去等着。 周文秀一直拉着孟母求情,诉说姐妹情,又说杨柳如何如何可怜。 孟母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她无法替孟宁他们做决定,也狠不下心拒绝周文秀。 说白了,有一层亲情枷锁拷着,不可能事事拎得清,这就是世俗,挣脱不了的。 十几分钟后,傅廷修的车子缓缓开进小院。 看到车子,孟宁激动上前,车子停下来,孟宁立即走到车门边,激动的有些不知所措了。 车门打开,傅廷修下车,然后将泡泡从车里抱下来。 看到泡泡那一刻,孟宁眼泪大颗大颗落下来。 “泡泡,泡泡。”孟宁喜极而泣,也是心疼。 失踪几个月,泡泡变得目光呆滞,瘦的脸都没有二两肉。biqubao.com 这对于一个母亲来说,简直就是挖心啊。 孟宁从傅廷修怀里把泡泡抱过来,以前很沉的,现在抱在手里,很轻很轻。 孟宁心如刀割,激动的亲吻着泡泡的额头:“泡泡,对不起,是妈妈没保护好你,对不起。” 当初泡泡失踪过一次,被林业平带走,她那时尝到了丢失孩子的滋味,她发誓要保护好泡泡的,却食言了,她十分自责。 泡泡很安静地任由孟宁抱着,亲吻,一直没说话。 孟宁并没有发觉哪里不对,只以为泡泡是受了刺激,才会变得不爱说话。 孟宁抹了眼泪,说:“泡泡,现在回家了,不怕了。” 孟母也很激动,失而复得,那是比什么都喜悦的事。 “泡泡,过来,让外婆看看好不好。” 泡泡不过去,只是那样看着孟母。 从头到尾,泡泡都不说话,傅廷修与茅子成的神情也很凝重。 孟宁意识到不对劲了,她看了眼泡泡,随即转向傅廷修:“泡泡怎么了?茅医生,泡泡是不是受刺激了,才不说话的?” 茅子成看了眼傅廷修,傅廷修走到孟宁身边,伸手摸了摸泡泡的脑袋,声音艰涩:“泡泡的声带坏了,说不了话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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