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母现在就像个炮仗一样,一点就燃。 以前孟母都还会顾及一下姐妹情,现在也不顾及了。 周文秀说:“我就是这么一说,你怎么还着急上火了,要我说,其实丢了也挺好的,那个孩子本来就是个私生子,小宁以后跟傅廷修再生就行了,留个私生子,让人诟病。” “大姐,你胡说八道什么呢。”孟母当即就怒了:“你走吧,别到时候吵起来,我不想跟你吵,小宁生不生,那是小宁的事,以后你也别过问,也少来了。” 孟母直接下逐客令了。 周文秀顿觉脸上无光,说:“妹妹,你这是过上好日子了,瞧不起我这个穷姐姐了是不是,赶我走了,我好心好意来劝你,还招你不痛快了,好端端的孩子为什么会丢,平日里孟宁就是太张扬了,才会招人嫉妒,孩子才会丢的。” “大姐,泡泡好歹喊你一声姨婆,你听听你都怎么说的,你一直不喜欢泡泡,我知道,之前你背地里说泡泡是野种,说小宁有了小弟弟,就不要她了,上次又来扯泡泡的头发,你身为一个长辈,你安的什么心啊,那样对一个孩子。” 孟母十分生气,也就把挤压的矛盾都爆发出来了。 周文秀狡辩:“那我也没说错啊,泡泡都这么大了,连亲生父亲是谁都不知道,人家傅家家大业大,又不是冤大头,帮忙养孩子,我就觉得孟宁这事做得有点过了,人家傅廷修能看上她,那是她的福气,还带着个拖油瓶嫁进去,这不是打人家傅家的脸吗?” 周文秀很清楚泡泡的身世,但她就要恶心恶心孟母。 孟母气得脸色铁青:“大姐,你就是这样看小宁的?” 周文秀正要开口,瞥见方琼来了,快步走到方琼身边,笑嘻嘻地打招呼:“亲家母来了,今天这身衣服真好看,衬你肤色。” 在方琼面前,周文秀就是下意识的去讨好,低人一等。 方琼刚才也听到周文秀的话了,看穿周文秀的真面目,虚伪虚荣,嫉妒心非常强。 周文秀这么说孟宁和孟母,还不是因为嫉妒? 方琼面无表情地纠正道:“周女士,我跟你可不是亲家,还有,孟宁带着泡泡嫁进来,给傅家添丁,我很高兴,也容不得外人说三道四。” 周文秀颜面全无,脸色难看,有些挂不住,干笑两声:“小宁婆婆,我刚才就是随口一说。” “饭可乱吃,话不可乱说。”方琼态度强硬道:“泡泡现在姓傅,那就是我傅家的子孙,我们傅家一定会把人找回来,周女士还是请回去吧。” 如此明白的赶人了,周文秀哪里还有脸待下去。 周文秀灰溜溜的离开南门别墅,走到门口时,还冲门槛吐了口口水,嘴里骂骂咧咧:“神气什么,有几个臭钱,不得了了,狗眼看人低,飞上枝头还真以为变凤凰了,活该丢了孩子,人说不定早就死了,看你们找个什么劲……” 周文秀一边骂咧着离开。 确定傅家和警方都没有任何线索,周文秀也安心了。 其实周文秀也很纳闷,杨柳到底把孩子藏哪里了,这都三天了,会不会饿死啊? 这三天里,每一分都对孟宁是一种煎熬。 孟宁亲自找遍酒店每一个角落,询问酒店每一个工作人员。 她无法坐以待毙,就算是找不到,只要出来找,就有一丝希望。 孟宁又把酒店找了一遍,期待着能找到一丝蛛丝马迹,希望能在下一个拐角看见泡泡,盼着下一秒,会有人喊着妈妈,扑进她怀里。 这时,孟宁还真听到了声音:“妈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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