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都是奔着幸福去的。 傅廷修牵着孟宁的手,一起走向主台。 婚礼主持人笑着说:“请问傅先生,你愿意娶你身边这位,美丽温柔的孟宁小姐为妻,一辈子不离不弃,永远爱她吗?” “我愿意。”傅廷修牵着孟宁的手,拿着话筒,深情款款地说:“孟宁,我爱你,从第一眼见你,缘分就已经注定,我希望往后余生都是你,共赴白头。” 台下宾客被傅廷修深情的告白感动,秦欢为孟宁开心:“看着我都想结婚了。” 坐在旁边的陆天看了眼秦欢,眸色加深。 台上两人交换戒指,拥吻,秦欢也是非常激动的鼓掌。 有人欢喜,就有人愁。 宾客席上的林落嘉注视着台上的两人,握着酒杯的手也暗暗加重了几分力道。 林落嘉眼里恨不得迸射出寒刃,将孟宁射出千万个窟窿。 周文秀也是嫉妒得不行,故意对孟母说:“小宁好福气哦,不像杨柳,杨柳现在连门都不敢出,老天爷啊,也太不公平了。” 孟母只是尴尬一笑,没有接话。 今天她听了太多周文秀的酸话。 陆海生听不得,回怼了一句:“那可不,小宁的福气,可是别人盼不来的,不仅嫁入豪门,还遇到个好婆婆,今天的婚礼,都是小宁的婆婆一手操办的,小宁脖子上的项链,听说是祖传的,祖母绿呢,价值八位数。” 陆海生越说,周文秀心里就越酸。 周文秀阴阳怪气地说:“不说也知道,不用刻意说,陆海生,我妹妹辛辛苦苦拉扯大女儿,你倒是会捡便宜,一分钱不花,白捡一个这么大的女儿。” 周文秀就是故意让孟母心里难受,表面上看似在打抱不平,实际上就是使软刀子,离间两人。 陆海生脸皮更厚,笑着说:“我这叫运气好啊,有福气啊,别人怎么没有像我这样,有个这么能干的女儿?小宁她大姨啊,你啊,就别酸了,没用,你女儿是肯定嫁不进豪门了。” “陆海生,你什么意思。”周文秀脸色难看:“妹妹,你看看陆海生他怎么说话的,这种薄情寡义的男人,你还留着做什么,回头我给你介绍个更好的。” 孟母还没说完,陆海生就冷笑抢先道:“我说小宁大姨,你是不是就见不得小兰过得比你好?你要真想给小兰介绍个更好的,早介绍了,还等到现在?怕是有好的,你自己留着了。” 陆海生可不给周文秀面子,句句怼得周文秀说不出话。 孟母在中间打圆场:“少说两句,今天是小宁结婚的大喜日子呢。” 陆海生说:“谁让你大姐说话难听。” 周文秀拉着个脸:“我说什么了?陆海生,你欺骗我妹妹,你还有理了。” 孟母觉得一个头两个大,揉了揉太阳穴。 仪式结束了,孟宁需要去后台换敬酒服。 秦欢去后台休息室帮忙。 今天孟宁一共四套衣服,每一个环节的衣服和造型都不一样。 化妆师给孟宁换妆容,秦欢拿了点水果过来:“吃点垫肚子,我知道你肯定饿了。” “还是你最懂我。”孟宁笑着咬了一口青果,问:“欢欢,泡泡呢,刚才怎么没有看到?” 刚才在台上时,孟宁也没有注意到台下的泡泡。 她想着可能是自己没注意到,所以才等到现在问。 秦欢说:“没有看见啊,可能跟阿姨在一起吧。” “欢欢,那你帮我找一下泡泡,这孩子今天有点野,到处跑。” “好,我去看看,你先换妆。” 秦欢出去找泡泡,孟母也在找人,孟母还以为泡泡来休息室找孟宁呢,当知道孟宁也没看到泡泡,孟母一下子急了:“这孩子跑哪里去了,我就一直没见着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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