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廷修拉开车门,说:“先上我车,这车我让人来开走。” 有傅廷修在,孟宁也就不折腾了,跟着傅廷修上了车,说:“这天气真怪,雨说下就下了。” “天气预报说了,今天有暴雨。”傅廷修坐进主驾驶,将伞收了,说:“东西送给秦欢了?” “嗯,送了。”孟宁说:“我只找了秦欢做伴娘,伴娘是不是必须成双啊,那还需要再找一个?” “这事不急,到时候我这边找几个就行。”傅廷修启动车子,说:“婚礼的事,你都不需要操心,你只需要保持一个好的心情,做美美的新娘。” 孟宁侧睨着他,盯着看了一会儿,说:“你有心思。” 两人相处了这么久,他有没有心事,孟宁还是能看得出来。 她问:“还是因为上次工厂的事?” “不是。”傅廷修不想拿外面的烦心事来影响孟宁的心情,说:“我在想,给你一个怎样的婚礼,才能让你喜欢。” 孟宁牵起他的手:“傅廷修,我一直要的都不是什么华丽的,昂贵的,我要的,是三餐四季有你,傅廷修,你知道吗,你的温柔,你的好,让我有勇气面对一切,我时常在想,那么好的你,值得我任何奋不顾身的决定啊。” 傅廷修扬唇一笑,吻了吻孟宁的手背:“多谢老婆夸奖。” 他知道她这些日子的忐忑,孟宁心里有过怯退之心。 …… 周文秀拿了样本回去之后,就赶紧送去做鉴定了。 鉴定结果还不会这么快出来,杨柳每天都在等,她祈祷不是,她希望是自己猜错了。 三天后。 鉴定结果出来了。 杨柳看到结果时,失望了。 周文秀也赶紧抢过去看:“那个死妮子还真是傅廷修的亲生女儿,这怎么可能呢,这这、这也太狗血了。” “是啊,太狗血了。”杨柳也难以置信:“孟宁她自己都不记得那个男人是谁,我问过她,她说不知道啊,为什么那个人会是傅廷修?她的运气也未免太好了。” “早知道,当初你就把泡泡收养了。”周文秀悔不当初地说:“那时候你小姨来找我,想要我们把泡泡收养了,正好你没孩子,当初要是收养了,你就是泡泡的养母,这跟傅廷修不就能更近一步了。” “养母再怎么也比不过生母,孟宁才是泡泡的亲生母亲,我领养了有什么用。”杨柳咬了咬牙,说:“妈,这件事,不许透露出去一个字,一定要瞒住了,孟宁已经够幸运了,我才不让她那么得意,不让她圆满。” 周文秀眼里也是嫉妒,说:“你放心吧,我不会乱说的,孟宁不能生了,在傅家看来,泡泡就是孟宁跟别的男人生的私生女,这时间一长,迟早会出问题的,咱们就走着瞧吧。” 杨柳眼底划过一抹讥讽:“没有哪个男人不想要孩子,现在不要,以后也会要的,朱军就是最好的例子。” 说到朱军,周文秀说:“杨柳,警方那边来通知了,你和朱军的案子,下周就开庭,朱家二老没一个来过问的,朱军自己都瘫痪了,他斗不过你,这场官司,咱们肯定赢,到时候判朱军死刑。” “像他那样的人,不死也是浪费空气,活受罪。”杨柳咬牙切齿地说:“破坏我和朱军婚姻的罪魁祸首王霞,她也别想好过。” “对,都怪那个小三,不要脸。”周文秀帮着骂,问:“杨柳,这个鉴定单你要留着?” 杨柳直接撕了,又不放心地问:“妈,你确定上次拿样本的时候,没人知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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