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秀生怕泡泡的叫声吸引了人过来,赶紧出声呵斥:“喊什么喊,我是看到你头发上落了一只飞虫,我在帮你把飞虫抓了,不识好人心,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把你怎么了。” 周文秀刚才扯了好大一撮头发,泡泡头皮都红了一片,她疼得止不住哭。 “泡泡,怎么了…”孟宁的声音从楼上传下来。 周文秀心虚了,招呼都不打一个就赶紧走了。 跑得比兔子还快。 孟宁下楼时,就没见到周文秀了。 “泡泡,怎么哭了。”孟宁走过去,心疼又心急。 “妈妈,疼。”泡泡捂着自己的脑袋。 孟宁拿开泡泡的手一看,惊道:“怎么回事?谁干的?” 泡泡头顶少了的头发,很明显,头皮红了一片。 泡泡哭着说:“是姨婆,姨婆说抓飞虫,扯得我好疼。” 孟宁见周文秀不见了,又气又疑惑,这周文秀来到底做什么。 “妈妈给你消毒,一会儿就好了。” 孟宁先带着泡泡去处理,处理好后,去找孟母,询问周文秀到底来做什么。 孟母说:“就是来诉苦吧,说杨柳怎么怎么样,她和你大姨父怎么怎么样,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也是可怜人。” 孟宁问:“就没说点其它的?” “没有。”孟母好奇:“小宁,怎么了?” “没什么。”孟宁也猜不到周文秀想干什么。 孟母踌躇着说:“小宁,你和女婿的婚期定下来了,妈想问问你,你真想好了吗?” 孟母心里觉得很不安,当初就失败过一次的婚姻,总觉得不会那么顺利。 最主要的还是两家社会地位太过悬殊了。 孟宁走到窗边,看到窗外细雨,语气怅然地说:“妈,婚期越近,我心里越不安,不平等的社会地位,是会让我产生一定自卑,可我喜欢他,错过了他,我知道这辈子都再也找不到一个我爱的、又爱我的男人。” 孟宁的心里是很复杂的,婚期定下后,方琼来找她商量过婚礼的细节,处处都显示着对她的尊重。 这让孟宁很惭愧。 孟母看着孟宁,叹口气说:“小宁,妈希望你幸福,以前我觉得门当户对很重要,有时候想想,门当户对,那都是不和睦的借口,这要不和睦的,就算是门当户对,也不一定长久,妈永远是你的后盾,咱们光脚的,还怕穿鞋的?” “妈。”孟宁笑了:“对了,我去找一下秦欢,亲自去给她送喜帖。” 制作了电子请柬,孟宁还是想亲自去给秦欢送请柬,送伴手礼。 秦欢是唯一值得她亲自去送请柬的。 雨下了一会儿就停了,天早就暗了。 孟宁开车去秦欢的住处,她有秦欢家里的指纹密码,直接可以进去。 孟宁进屋后,冲屋里喊了声:“欢欢?欢欢?” 孟宁放下东西,进卧室找,卧室的门就被拧开了。 秦欢身上披着被子,手里拿着棍子,全副武装。 孟宁惊讶:“欢欢,你做什么?” “我还以为是坏人。”秦欢拍拍胸脯,说:“吓死我了,别提了,陆天带着我去破案,最近破了一个全家灭门惨案,我现在天天做噩梦。” “什么灭门惨案?”孟宁说:“你要是害怕,就别跟着去了,你一个女孩子,也不安全。” 秦欢披着被子走到沙发上盘腿坐下,说:“说到灭门惨案,那真的是惨烈,又可怜,那个肠子都被划拉出来了,我恶心的饭都吃不下,你猜凶手最后是谁?是那家人的女儿,太凶残了,拿斧头把全家人砍了,自己最后也没能辛免于难,死了,一开始,警方都找不到凶手,谁知道凶手也死在一起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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