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脱下外套,手臂上有一条长达七八公分的伤口。 他只是拿碎布随便缠了几下,血还在流。 男人从房间里拿出医药箱,自己开始处理伤口,麻药没了,他只是做了简单的消毒,就开始自己缝合伤口。 这第一针,就疼得他冷汗直冒。 也真是个狠人了。 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自己缝合,他嘴里紧咬着一块布,缝针的时候,疼得浑身都在颤抖,每一针每一线,都像是煎熬,让他从刀山油锅滚过一遍。 可不管多疼,男人愣是没发出声音,等缝完最后一针,男人就像是从鬼门关走了一遭,浑身被汗水湿透,脸色苍白,唇色也泛白,特别吓人。 男人虚弱的躺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手机忽然响了。 手机响了很久,男人才恢复一些意识去接听。 电话那边是一道男人冷漠的声音:“姚天仇,怎么回事,一直不接电话。” “刚才……” 姚天仇撑着坐起来,正要解释,电话那边男人冷漠的打断他:“交代你的事,办好了没有。” “…没有。”姚天仇看了眼手臂上的伤,说:“傅廷修来了杭州,没有机会下手,刚才与傅廷修的手下卫征交过手……” 姚天仇压根没有机会说出自己受伤的事,换来那边一声呵斥。 “废物,一点小事都办不好。”男人在电话那边严厉训斥:“上次让你带走林落嘉,你失败,现在让你掳一个女人,你又失败,你还能干什么。” 姚天仇隐忍着,喊了声:“哥……” 男人冷冷地提醒他:“你忘了你的身份。” “是。”姚天仇恭恭敬敬地喊了说:“坤哥。” “既然傅廷修在,那就先多留那个女人一阵子,你不要暴露自己。” “明白。” 电话那边挂了电话,姚天仇再也撑不住,虚弱的倒在沙发上。 另一个房间。 孟宁回到酒店之后才知道傅廷修来了,她特别惊喜:“你又悄悄地来了不说一声。” 孟母在孟宁回来之前,已经识趣去隔壁开了一个房间。 “担心你在这边受欺负。”傅廷修见她提着卫生棉,问:“肚子疼不疼?” “现在还不疼。”孟宁的生理期,每次都很折磨人,疼得她有时候犯恶心想吐,浑身冒冷汗。 “也不能大意,先坐着休息,我给你弄热水泡脚。”傅廷修说着,又在美团上面买了红糖姜茶。 以前孟宁生理期,傅廷修也会给她泡脚,她孕期脚浮肿时,他也会帮忙按摩,泡脚。 那时候的孟宁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傅廷修接了一盆热水,让孟宁坐在沙发上,让孟宁泡脚。 孟宁问:“你来了杭州,泡泡怎么办?” “我让傅博轩帮忙接送一下,这点小事,他还是能做好。”傅廷修问:“今天去了陆家,有什么收获?” “我爸确实中风了,话都不能说,肖艳茹也不愿意放人,我就拿股份转让协议作为条件,一手交人,一手交协议。” 孟宁说话间,傅廷修又端来一杯温热水,他的温柔与体贴,像春雨一样,瑞物细无声,让人暖洋洋的。 傅廷修诧异:“你把陆氏集团的继承权让出去了?” “我拿着也接不住啊。”孟宁耸肩:“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把我爸弄出来,先把他治好,弄清楚他中风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傅廷修用赞赏又自豪的眼神看着孟宁,让孟宁有点不好意思。 “你盯着我看做什么?” “我的老婆,深明大义,知进退,聪明,懂取舍,我很骄傲。” 孟宁笑了:“哪有你说的那么好,你不觉得我是怂吗?” “自大盲目,贪婪,才是无底深渊,陆氏集团你接手了,未必是件好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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