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宁与傅廷修来到公寓,这里就是他们的秘密基地,也是他们快乐的地方。 一进屋,孟宁脱下外套,与傅廷修热吻,两人从客厅到卧室,再到浴室,处处都是他们爱的战场。 花洒下,水花四溅,情与欲也在乱溅。 傅廷修睨着她洁白光滑,曲线优美的身体,眼里燃着炙热的火。 “老婆。” 他喜欢在动情的时候喊她老婆。 嗓音醇厚,充满磁性,带着一丝蛊惑,让她无法招架。 她攀着他的手臂,纵情享受他带来的快乐。 与他在一起,快乐的能让她忘记所有伤痛与不快。 他就是她的药。 她又何尝不是他的良药? 完事之后,她累极,伏在他身上,轻阖着眼睛:“泡泡念叨着你,什么时候你带着泡泡出去玩?” 他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她微湿的发丝,声音沉沉:“等忙过这阵,我带你们母女俩出去散散心。” “好。”孟宁掀开眼皮,看着他胸口上留下的疤痕,手轻抚着粉嫩的伤疤:“傅廷修,答应我,以后不能再伤害自己,你再敢拿生命开玩笑,我就不理你了。” 傅廷修莞尔:“好,我答应你。” 他吻了吻她的额头,说:“早点睡,明天我要去一趟上海。” 孟宁问:“是上次工厂失火的事?真的有人想搞晟宇集团?” 傅廷修温声说:“商场如战场,晟宇集团是块大肥肉,手里的资源与项目,不少人都眼馋,这是正常的,相信你男人能搞定。” 她伏在他胸膛问:“这次去几天?” “三天。”傅廷修翻身将她压在身下:“今晚将三天的活,都先干了。” 孟宁笑了:“别闹,你不要命了。” 他挑眉:“年轻时不运动,老了再干?” 说话间,他已经开始运动了。 “孟宁,我喜欢你,喜欢你的身体,喜欢…” 后面的那两个字,是他贴在她耳边说的。 这话让孟宁面红耳赤,也很震惊,她还是第一次听傅廷修说这么糙的话。 今夜的傅廷修,格外狂野。 孟宁浑身是汗,没有力气,他还没有停歇。 孟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完事的,她累得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了,睡着了。 他将她的力气榨干得一丝不剩。 孟宁这一觉睡得很沉,有一种黑夜颠倒的感觉,等她恢复力气醒来时,都已经第二天下午了。 傅廷修已经去了上海,床头柜上留着一张纸条:按时吃饭,等我回来。 孟宁笑了笑,心里暖暖的。 她掀开被子下地,进浴室冲了个澡,浑身都是爱的痕迹。 水从头顶洒下来,孟宁垂眸看着自己平坦的腹部,上一次怀孕,已经是老天眷顾了,当时流产,更是差点保不住子宫。biqubao.com 她知道,她这辈子根本不可能与傅廷修再孕育宝宝了。 想到这,孟宁一阵失落。 孟宁内心很矛盾,她舍不得傅廷修,却又意识到这种纠缠对傅廷修来说,未必是件好事。 洗漱后,孟宁换上衣服出门,她只能打车回去了。 车子巧合的经过杨柳开的咖啡店,孟宁随意看了一眼,咖啡店的生意好像不太好,没有什么人在里面。 杨柳的车子停在店门口,人应该在店里。 车子往前开时,孟宁目光不经意间瞥见咖啡店拐角处一抹熟悉的身影。 孟宁心头一震,是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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