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天跟孟宁走得近,人长得又帅,又有正义感,看着就觉得安全,秦欢还真想把两人撮合在一块儿。 孟宁知道秦欢的心思,笑道:“别乱点鸳鸯谱,我跟陆天就是普通朋友。” “所有的情侣,都是从普通朋友开始的。”秦欢绘声绘色地说:“宁宝,考虑考虑呗,你看人家陆帅哥,那肌肉,那手臂的力量感,安全十足啊。” “你自己单身,你喜欢这一口,我给你们牵线。”孟宁听秦欢这么一夸,还真想撮合两人了:“欢欢,我说真的,陆天绝对比你以前那些男朋友靠谱,你也老大不小了,我都离婚了,你还没结。” “那你可得打住了,我不喜欢这类型的,跟个木头一样,现在我一想到当年他穿的是红色内裤,就有点想笑。”秦欢当年也在现场:“宁宝,你猜他现在是不是还喜欢穿红色的?” 孟宁表情那叫一个尴尬:“我不知道,你自己去问。” 上次陆天说了,不穿红色的了,可孟宁总不能跟秦欢说啊,不知道,还真以为她和陆天有一腿呢。 “我哪好意思啊。”秦欢挨着孟宁坐下来,看摊上还有很多东西没卖完,说:“今天生意不怎么好啊,你的招财猫没来?” 秦欢说的招财猫,指的是泡泡。 有泡泡在,孟宁的生意好很多。 “泡泡还小,哪能天天跟着我出摊,今天我妈放假,带她去游乐场玩玩。”孟宁说:“其它小朋友经常去游乐场,或者放假了四处郊游,我没空带泡泡去,觉得挺亏欠她的。” 做父母的想要赚钱,又想要兼顾陪伴孩子,真的很难。 “最近天气好,周末约着,我们带泡泡出去郊游。”秦欢想起一件事,说:“对了,这一个多月,你表姐都没有来我店里了,她那边啥情况,你知不知道?” 孟宁语气淡淡地说:“不知道,我跟她没有往来了。” 秦欢听出不对劲:“你俩咋了?听这语气不对啊,闹掰了?” “嗯。”孟宁轻声应道,却没有多说。 秦欢好奇了:“咋回事,咋回事,好好的,怎么闹掰了?” 孟宁知道秦欢的性子,必定打破砂锅问到底。 孟宁迟疑着说:“她承认喜欢傅廷修。” “卧槽。”秦欢爆粗口:“她还真不要脸了,天下男人死绝了吗,她喜欢傅廷修,兔子不吃窝边草,她怎么想的?” 孟宁至今也接受不了杨柳喜欢傅廷修这事,如果只是单纯的喜欢,爱慕,她可以理解。 可杨柳越界了。 杨柳接近她,都是带着目的的,她现在都分不清,杨柳之前跟她说的那些话,到底哪一句是真心的,或者,全部都是利用她,利用她接近傅廷修。 让她更加无法原谅的是,杨柳对她起了杀心。 孟宁说:“都过去了,我也不想再提这个人。” “这种人,不值得再来往,那不就是招了个贼进屋吗?”秦欢说:“晦气。” 孟宁不想见杨柳,也不想提起这个人,然而,杨柳却来找她了。 她与秦欢正聊着天,杨柳就这么忽然出现在她摊前。 “孟宁,我有话想跟你说。”杨柳这段时间内心备受煎熬,她也是不知不觉就来到这里了。 秦欢当即骂道:“不要逼脸,你还好意思来找宁宝。” 杨柳看着孟宁:“能不能换个地方聊聊?” 孟宁看杨柳的眼神很冷,看着杨柳,她就想到杨柳在她最危急的时刻故意拖延时间的行为。 孟宁恨意浓烈:“杨柳,你走吧,别逼我在这里扇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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