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天擎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傅廷修可没时间去在意傅天擎什么脸色,抬脚离开了会所。 傅天擎最看不惯的就是傅廷修这副样子,不管他做什么,都不能引起傅廷修半分兴趣。 他就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一样,软绵无力。 傅英杰张罗着他认祖归宗,张罗着他与林落嘉的婚事,傅廷修也半点不过问,仿佛当他不存在一样。 在傅廷修眼里,他不配成为一个对手。 这才是让傅天擎泄气的地方。 越是这样,傅天擎越是想招惹傅廷修,但他也不会蠢到给林威龙做嫁衣的地步,也就一直拖着与林落嘉的婚礼。 也许是出于比较,傅天擎看着傅廷修能娶自己喜欢的女人,他也不想娶林落嘉那个满是心机的女人。 他的妻子,不应该是林落嘉那样的。 …… 停车场,罗承问:“傅总,是回南山别墅,还是老宅?” 傅廷修走到主驾驶旁:“你今天早点下班,车钥匙给我。” 罗承把车钥匙立即给傅廷修,傅廷修上车后,启动车子就走了。 车子熟练的开去京市某区一个夜市上。 傅廷修将车子停好,戴上口罩,朝夜市摊走,随后找了一个奶茶店,买了一杯芋圆奶茶。 他第一次喝芋圆奶茶,还是孟宁请他的。 他第一次就爱上了这个味道,也许,当初他见孟宁的第一眼,也就爱上了。 傅廷修熟悉的从一处楼梯口上二楼,在一家华莱士的窗口坐下。 他经常来这里,店里面的员工都认识他了。 每次傅廷修都是坐那个位子,买一杯奶茶,点一份二人套餐的薯条,就在那里坐上半个小时,有时候坐一个小时,面前的薯条汉堡什么的,一口也不会动。 他的目光,一直看向窗外,华莱士店门的斜对面一个小摊上,孟宁带着泡泡正在摆地摊。 身体养好的孟宁,干起了老本行,在夜市上摆摊,做点小买卖,面对客人时,她脸上笑意盈盈,充满了对生活的热情。 泡泡也很懂事,会帮忙做手工,也会帮忙吆喝揽生意。 可爱又漂亮的泡泡很讨人喜,有泡泡跟着出来摆摊,生意都会好很多。 母女俩在这条夜市街上,那是最靓的母女,颜值太高了。 曾经当过傅少夫人的孟宁,更不好找工作,她也只能摆地摊维持生活。 她并不觉得苦,生活回到原始的轨道上,让她很是心安。 傅廷修答应了傅英杰,不再与孟宁相见,他只能在暗处,偷偷地看上母女俩一眼。 孟宁今天生意不错,她清算着今天卖的钱,然后抽出一张五十块给泡泡:“这是妈妈奖励给你的,你去买你喜欢吃的东西吧。” 泡泡很开心:“谢谢妈妈,妈妈,我想吃薯条汉堡还有可乐,可以吗?” 孟宁笑道:“钱现在是你的,它由你支配,当然可以了。” “妈妈,那我去买了。”泡泡心心念念好久了,她很久没有吃薯条汉堡了,小孩子嘛,对这些食物都没有抵抗力。 孟宁也是知道泡泡喜欢,这才奖励给她。 孟宁叮嘱:“过马路小心点,买了就赶紧回来,别到处乱走。” 泡泡跟着孟宁来过这条夜市街很多次了,都熟悉了,而且泡泡也这么大,懂事了,孟宁也放心些了。 “知道啦妈妈。”泡泡开心的拿着五十元去对面的华莱士买薯条汉堡。 坐在靠窗位置的傅廷修,看着泡泡朝这边跑来,很快,就见泡泡从楼梯入口进来了。 傅廷修连忙戴上口罩,泡泡没有注意到傅廷修,开心的走到点餐台,嘴甜地说:“姐姐,我要一份薯条,两个汉堡,一杯可乐,一杯热牛奶。” 泡泡将钱放在收银台上,服务员点好餐,说:“小朋友,一共五十二块钱哦,还差两元。” 听到差两元,泡泡翻找了一下口袋,口袋空空,她钱不够了。 看到泡泡无奈又窘迫的这一幕,傅廷修十分心疼,又心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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