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宁看了眼周家福,周家福抽着烟,一点也没有要拦着的意思,说:“别看我,想带走就带走,养了这小崽子这么久,也养不熟,浪费老子米饭。” 孟宁:“……” 这跟她预期的完全不一样啊。 秦欢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要带回去也太草率了。 “那个……”孟宁也怕伤小女孩的心,柔声解释:“小朋友,你叫周诗雨对吧,今天我不能带你走,你先在这里再住段时间,好不好?你有可能是我的女儿,但也得先把事情弄清楚,你明白吗?” 周诗雨摇头:“不,我不要住这里,妈妈,你快把我接走吧。” 说着,周诗雨狠狠地瞪了眼周家福:“我要跟我妈妈去过好日子了,以后你再打我,我就让我妈妈报警抓你。” “小兔崽子,你再说一次试试。”周家福倏地一下站起来,凶神恶煞。 周诗雨赶紧躲在孟宁身后:“妈妈,你看见了,他要打我,你快带我走,不然他就要打死我了。” 孟宁为难:“诗雨,你爸爸就是吓唬你的,不会打你,你听话好不好,过几天我再来接你。” 孟宁也看出了,周家福看似凶神恶煞的,其实挺紧张这孩子的,不然也不会在小女孩气冲冲离家出走时赶紧拉回来。 “妈妈。”周诗雨对着孟宁撒娇。 孟宁还是没有改变主意,对周家福说:“这孩子,就再麻烦周先生几天了,我现在需要拔孩子几根头发去做鉴定。” 周家福抽了口烟:“随便随便,拔吧,小兔崽子,想跟你亲妈走,那得先做鉴定,你自己拔几根头发下来,不然我薅你头发,别怪手重。” 现在的孩子都懂得很多,看电视什么的,接触得多,听到要拔头发做鉴定,周诗雨就想到自己平常看电视里面的场景。 周诗雨赶紧拔了一撮头发交给孟宁:“妈妈,你一定要早点来接我哦。” “…好。”孟宁也不敢承诺,可看着小女孩那双期盼的眼神,又说不出拒绝的话。 孟宁拿了头发,向周家福道了谢,就与秦欢走了。 周诗雨十分不舍,趴在窗户朝楼下看。 周家福冷嘲热讽:“那不一定是你亲妈呢,要是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不是,人家才不会来接你,就你这种脾气,我要摊上这么个闺女,我恨不得扔了。” “漂亮阿姨一定是我亲妈,周家福,我就说了,我是千金大小姐,有钱人家的女儿,才不是你这种穷光蛋的女儿,等我妈来接我了,你以后不要来找我。”周诗雨对周家福十分厌恶。 周家福讥笑了一声:“你放心,你亲妈要真来接你,老子绝对不会自讨苦吃去找你,白眼狼,你现在走,老子都不拦你。” 这孩子自从知道不是他亲生的,那是天天做着大小姐的美梦,盼着自己有钱的爹妈来接她。 这孩子狗血电视剧看多了,平常跟着楼下小区里的孩子们一块玩,现在的小孩子,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的,挨了打,爸妈说两句不是亲生的,是垃圾桶捡的,就想着要离家出走去找亲爸妈了。 周诗雨就是在这种耳濡目染之下,加上攀比心理特别严重,就各种幻想自己是千金大小姐。 周诗雨不服气地说:“我亲妈住在哪里,你告诉我,我现在就要去找我妈。”biqubao.com 周家福烦躁地说了句赌气的话:“去去去,你亲妈住在水沐天城,有本事,你去。” 丢下这话,周家福拿了烟就去洗手间了。 他也是话赶话,说的气话。 哪知道周诗雨真记住了小区的名字,并在心里计划着如何去找亲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319/736800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