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里杨柳的声音特别小,似乎是刻意压低声音,怕被人发现。 她的声音在颤抖,隔着手机,孟宁都能感受到杨柳的恐惧。 孟宁急问:“怎么回事?表姐,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家里……” 杨柳话还没说完,就没声了,电话挂断了。 孟宁意识到出事了,赶紧对方琼说:“姨妈,你照顾一下泡泡,我出去一趟。” 孟宁迅速穿鞋,她得赶去看看杨柳出什么事了。 “小宁啊,你还是等小修回来,你一个人去,多危险啊,你表姐发生什么事都不清楚。”方琼刚才听到了电话内容。 “今天傅廷修加班,他没空,没事,我心里有数,姨妈,我先出去了。” 孟宁急匆匆的出门,她肯定也不敢一个人就这么去杨柳家,而是打电话报警,带了两名警察一起上门。 杨柳的婆家,孟宁之前也只去过一次,想到杨柳与朱军最近几个月一直闹离婚,而杨柳这个时候打求救电话,肯定是出事了。 杨柳在电话里什么也没说清楚,孟宁只能靠猜了。 然而,等孟宁到了朱军家里,有些傻眼了。 因为大姨周文秀,大姨父杨世德都在,客厅里,杨家,朱家人,各坐在两边,那气氛,凝固到了冰点,而杨柳衣衫不整,披着一件外套,脸色苍白的依偎在周文秀怀里。 周文秀紧紧地搂着杨柳,又气又心疼的表情。 大姨父杨世德垂头丧气。 朱军给孟宁开的门,看到门口的孟宁与两名警察,冷呵了一声,又回头看了眼屋内的杨柳:“家丑不可外扬,你倒是四处宣扬,警察都找上门了,这来得正好,正好做个证人,让人知道你是怎么在家里偷人的。” 杨柳偷人? 孟宁惊讶地看向客厅沙发上的杨柳,她起初以为杨柳被朱军家暴,有危险,这才把警察带来的。 哪知道,会是这样的画面。 “表姐。”孟宁喊了一声,现在这处境,真的很懵逼,进退两难。 警方这时开口:“这是怎么回事?” 这屋气氛一看就知道有事,警方来都来了,自然要盘问一下。 接下来发生的事,那真的是孟宁也不可预料的,朱母一听警方盘问,那是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通。 朱母指着杨柳,愤愤地说:“警察同志,这个女人,我的儿媳妇,她在家偷人啊,真的是不知廉耻啊,偷人都偷到家里来了,让我们给堵在卧室里了,看看,奸夫还在这呢。” 孟宁也看到了,缩在墙角不敢吭声的男人,很年轻,典型的小鲜肉,长得还挺帅气,就穿着一条裤衩蹲在墙角。 周文秀哪里能容忍别人这样说自己的女儿,辩解道:“杨柳不会做这样的事,你们别含血喷人,是你儿子先出轨的,我就没见过像你们这么无耻的一家人,污蔑我女儿,不要脸。” 朱母叉腰:“我污蔑?奸夫在这呢,这男人,就是健身房的,杨柳成天去健身房,原来是去见奸夫,不守妇道。” 周文秀气得不行:“我女儿不会做这样的事,你儿子在外养了几年小三,连孩子都给别人养了几年,真是笑死人了,费心费力,到头来发现被小三戴了绿帽子。” 周文秀也是字字戳心。 双方各持己见,吵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双方这么争吵,警方都头疼。 孟宁也是没料到会有这样的局面,她看了眼朱军,从头到尾,朱军都很冷静的坐在沙发上,一点没有被老婆戴绿帽子的愤怒感。 这一点,非常奇怪。 而杨柳气得牙痒痒,也一直没吭声,却忽然爆发了,从周文秀怀里起来,抄起桌上的烟灰缸砸向朱军,双目猩红的吼道:“朱军,你卑鄙无耻,不是个男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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