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傅廷修才是耍赖皮的那个。 上半夜在床上睡了,还能下半夜去睡沙发?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孟宁被折腾坏了,也睡着了,等再次醒来时,已经第二天了。 傅廷修在房间阳台外面接电话。 电话是傅博轩打来的,知道孟宁跟着去a市出差,傅博轩别提多羡慕了。 这出个差,还能有美人在怀,这哪是出差啊,公费旅游呢。 面对傅博轩的唠叨,傅廷修一句:“不服气,你也赶紧找个女人结婚,别成天吊儿郎当的,傅家的香火,还等着你传承。” 傅博轩在电话里哀嚎:“大哥,我终于知道自己在这个家的价值了。” 传递香火的价值。 傅廷修说:“我还等着你多生几个,到时候,我跟你嫂子抱养一个,帮你分担。” “大哥,不带这么玩的,我这女人还没下落,你就开始惦记我的种。”傅博轩趁机提要求:“不过,新出的那款保时捷超跑,如果能入手的话,我相信肯定马力十足,为傅家一年添俩,我都听说了,大哥,那款车,你订了……” “那你还是死心,那款车子,我给你嫂子买的。” 傅博轩:“……” “大哥,我是你亲弟弟,亲弟弟啊。” 傅博轩在电话里开始打亲情牌。 傅廷修注意到孟宁已经醒了,站在阳台外,透过推拉门玻璃看着她,对电话里说:“你早点传宗接代,我可以考虑给你买另一款,还有,我交代你的事,别忘了,你嫂子醒了,我不跟你说了。” “明白。” 有嫂子在,谁都得靠边。 傅廷修挂了电话,孟宁穿着傅廷修的衬衫从房间里走出来。 一件白衬衫,刚好遮住她的臀部,行走间,那双白皙纤细的大长腿,格外诱人。 他眉梢轻挑:“老婆,一大清早的,制-服诱-惑?” 孟宁羞红了脸,白了他一眼:“你每天脑子里都装些什么?” “装的都是你。”他顺势将她拽入怀里,将她抵在玻璃门上,先来一个浪漫的法式热吻,才松开她:“下午回京市。” “好。”孟宁也想回去了,二人世界固然美好,家里的孟母与泡泡也让她担心啊。 她慵懒的倚着门框,不过是随意的撩了一下头发,却尽显万种风情。 “你那些莺莺燕燕,处理好了?” 这事,还没过去呢。 孟宁之所以把事情告诉傅廷修,就是要他一个处理结果和态度。 “处理好了。”傅廷修可不敢瞒,说:“是林落嘉收买了客户安排的女人,在你这里打小报告,老婆,有人要挑拨离间我们的关系,幸亏你明察秋毫,大度,才没有上当。” “少给我油嘴滑舌的。”孟宁早就猜到了是林落嘉,也不惊讶,问:“你跟林落嘉,到底怎么回事,我不信真只是相亲对象,这要是相亲失败了,还能一直缠着你?” “我跟她,真没关系。”傅廷修举着手发誓:“老婆,你相信我,我傅廷修,童叟无欺。” 这话,老天爷听了都要打雷。 傅廷修自己也有些心虚,他现在还有事瞒着孟宁呢。 孟宁细细打量着傅廷修,也看不出他有没有撒谎,说:“再有下次,你就睡一个月沙发,还有,出门在外,必须保护好自己,不然到时候不管是你主动还是被动,再有女人上你的床,我绝不原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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