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豪门老公马甲藏不住_第271章 街头套大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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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海生的连番攻势让孟母完全招架不住,心一软,也就答应了:“好,我跟你回杭州,我就去看看,不过得小宁明天回来了,我跟她说一声再去杭州。”
  “好。”陆海生笑道:“那我就先买了票,等小宁回来,你说一声,我们就回杭州,不过,我觉得这个时候,还是先不要跟小宁说实话。”
  孟母也觉得说实话,孟宁不会答应,于是就说:“嗯,我知道怎么说。”
  吃薯条的泡泡将两人的话都听着呢,她乖巧的吃薯条,心里却暗暗的想,一定要告诉妈妈,不能让外婆被坏人骗了。
  在泡泡看来,陆海生就是坏人。
  ……
  a市。
  孟宁不知道后院着火,孟母已经被陆海生拿下了,此时的她,刚洗漱好准备出门觅食,门铃就响了。
  孟宁知道是傅廷修回来了,笑着去开门。
  一束鲜花先映入眼帘,傅廷修手捧着一束玫瑰花进来:“老婆,送给你的。”
  孟宁心生欢喜:“今天什么日子,怎么给我送花啊,好像不是情人节啊。”
  “两人有爱,心中有彼此,天天都是情人节。”傅廷修偷亲了一下孟宁的脸颊,见她化了妆,说:“换鞋子,我带你去吃饭。”
  “嘴越来越甜了,这么快就忙完了,我还以为会很晚呢。”
  “有老婆在此等候,必须加快效率,提前忙完了,今天晚上带你出去逛逛,明天随时可以回京市。”
  孟宁心情特别好,闻了闻玫瑰花,将花放到一旁,换上鞋子跟他出门。
  傅廷修来a市出差,又岂会只带一名助理?
  傅廷修带着孟宁去逛a市小吃街,罗承与几名保镖就跟在后面不远处,负责安全。
  小吃街十分热闹,孟宁与傅廷修在路边摊吃炒河粉,罗承与几名保镖就在旁边摊佯装买煎蛋饼。
  为了装得自然,不被孟宁起疑,罗承与几名保镖那也是一路真吃啊,都吃撑了。
  孟宁很开心,她好久没有这么放松的逛逛小吃街,吃吃街边美食了。
  “傅廷修,你是不是经常来a市,不然怎么知道这里有小吃街。”
  “我找客户打听的。”傅廷修牵着她的手,看她的眼神永远那么温柔,宠溺:“知道你嘴馋,今天就带你开荤了。”
  “知我者,你也。”孟宁扬唇一笑,发现墙面有套圈的,说:“我们也去玩。”
  在酒店休息了一天的孟宁,精神特别好,拉着傅廷修就朝套圈走去。
  套圈老板在地上摆了一地的小玩意,越靠后,奖品也就越值钱。
  套圈中间的凳子上还有一只大鹅,很多人都围观过来,套活物还是很少见的。
  不少人亲自上阵套大鹅,这大鹅聪明,会灵活的躲避项圈,无论怎么套,都套不中,但正因为如此,吸引更多人的兴趣。
  就算是套不中,也图个乐啊,老板那是赚得盆满钵满。
  孟宁也乐得不行,有人问套圈老板:“老板,你这大鹅是不是训练过的?这也太鸡贼了。”
  老板笑道:“你们套不中,损失的也就是一点钱,它要是被套中,丢的可是命,我就不信,你们在场的没人想现场来一锅铁锅炖大鹅。”
  老板幽默的话逗得围观群众哈哈大笑,也招来更多人想要尝试。
  孟宁扯了扯傅廷修的手臂,笑着撒娇:“老公,要不你也试试,我要那个大鹅,好不好。”
  这一声老公让傅廷修骨头都酥了,别说大鹅了,凤凰也给套回来啊。
  “好。”傅廷修对孟宁绝对是有求必应。
  他走到套圈老板面前:“老板,给我来十个项圈。”
  见有人又要尝试,老板那肯定高兴啊,笑着递上十个项圈:“要不多买一些,这十个,我怕你中不了。”
  “十个,够了。”
  这要不是最少买十个,傅廷修恐怕只买一个项圈。
  对他来说,一个项圈就够了。
  傅廷修拿了十个项圈,给孟宁递眼色,孟宁连忙拿出手机付钱:“老板,十块钱,我扫你微信了。”
  家里财政大权在孟宁手里,这只要是结婚的男人,都懂傅廷修的操作。
  罗承与几名保镖隐藏在围观人群里,也凑个热闹。
  看到自家大老板十块钱都要找老婆支付,心里默默地崇拜老板娘,驭夫有术啊,大老板被老板娘管得服服帖帖的。
  老板娘要大鹅,身价亿万的大老板立马街头套圈,这要是传出去,整个圈子里的大佬都要跌破眼镜。
  想要混得好,以后还得巴结老板娘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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