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又是林落嘉搞得鬼。 她就是不甘心傅廷修娶了孟宁,论家世背景,再怎么也轮不到孟宁做傅家少夫人。 之前刘琦一事,没有成功,林落嘉就又想了这么一招。 电话那边的林落嘉听到已经成功了,得意道:“放心,不会亏待你,这件事,必须给我烂肚子里去。” “明白明白。”女人识趣。 京市。 孟宁一个人坐在客厅沙发上,她慢慢的冷静了很多,开始细想照片的事。 她现在能确定的是,对方是知道她存在的,这才故意来挑衅,挑拨离间。 她并没有见过傅廷修太多朋友,两人也没有大张旗鼓的宴请亲朋好友,只是领了个证,能知道他们结婚的,那一定是很熟悉的人。 熟悉且对她有敌意的人…… 孟宁仔细想想,很快,还真让她想到了一个人,林落嘉。 哪怕照片上的女人不是林落嘉,孟宁也猜到这事跟林落嘉一定有关系。 照片上的女人一张网红脸,不是她自信,而是她相信傅廷修一定看不上这样的女人。 从照片上看,傅廷修似乎喝醉了,这很有可能给别人可乘之机。 想到这,孟宁也顾不得是谁挑拨离间了,她仔细又看了眼照片,心细的发现照片里将床头柜上放着的温馨提示牌拍进去了,上面写着酒店的名字。 孟宁放大了照片看:“浮云酒店……” 她立即上网查a市的浮云酒店,还真让她查到了。 孟宁导航了一下路线,从京市到a市,开车需要三个小时。 婚姻里的女人,那可个个都是福尔摩斯,一点细微的线索,也能抽丝剥茧的判案。 知道傅廷修的落脚点,孟宁心里萌生了一个疯狂的决定。 她要去a市找傅廷修。 现在夜里十一点半,开车过去,抵达a市差不多凌晨三点。 与其担心一晚上,彻夜难眠,孟宁选择了一个人去a市。 孟宁换了身衣服,拿起傅廷修留在家里那辆雪佛兰的车钥匙,她跟孟母打了个招呼,为了避免孟母多疑担心,她只能谎称去秦欢那里。 孟宁开车,一个人前往a市浮云酒店 夜里车少,孟宁全程高速,因为心里念着照片的事,精神十足,并没有半点疲惫与犯困。 在距离a市还有一百公里时,孟宁在高速服务区休息了一会儿,买了点零食和水补充体力。 就在她回车上时,经过停在服务区的一辆大货车,听到货车里面传来男女运动的声音。 孟宁顿觉尴尬,她可不想偷听这种现场直播,就在她快步走开时,听到货车里的女人娇嗔道:“下次出车,你可还要带上我。” “带你带你,不带你,我难道带家里的黄脸婆?”男人猴急地说:“宝贝,我可想死你了,这三年出车,我哪次不是带着你?干完这一趟,我给你买金项链。” “谢谢亲爱的。” 接着,又是一番运动的声音。 路过的孟宁听了有些心寒,为货车司机的老婆不值。 以前她就听说,这在外开车和工地上干活的男人,是最容易出轨的。 在工地上做假夫妻,在外开车送货时,货车上带着漂亮女人的,那百分之九十都不是原配,而是外面的小三。 男人,是最耐不住寂寞的生物。 孟宁回到车里,喝了一口矿泉水,心里也不禁有些紧张,这万一几百公里开车过去,真把傅廷修和其他女人堵在床上,她该怎么办?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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