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宁没有过多解释,笑着摸了摸泡泡的额头,让泡泡坐在隔壁桌去玩,又给泡泡点了果汁。 两人坐下来,孟宁寒暄道:“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我啊,入了这行,还能有什么好。”王梅倒是想得开,说:“等再赚几年钱,我就回老家去了,我妈年纪大了,身体不好,隔三差五的进医院,我得多攒点钱,给她治病。” “我记得,你家里还有个弟弟?”孟宁其实记得不是很清楚,只是隐约中,记得有这么一件事。 “嗯,有个弟弟,去年大学毕业了,找了个女朋友,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王梅提起弟弟,神色里似有些苦涩与无奈。 孟宁言归正传,问:“王梅,当年跟你一起进的会所,那你一定知道,我当时是做什么的吧,我也是……做那个的?” 孟宁有些难以启齿,也有些不敢接受。 王梅心领神会,笑着摇头:“没有,你当时只肯做包房外面的小妹,客人走后,打扫卫生那种,不做包房里面的活,当时领班看你漂亮,几次找到你,游说你陪客人,来钱快,你都没有答应。” 听到这里,孟宁松了一口气:“那就好。” 她担心了好几天了,生怕自己当年陪过客人,这让她更加无法面对傅廷修。 王梅说:“若不是当年你出手帮我,也不会进包房,反正那次过后,我没再见到你了,也不知道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五年前的王梅,那也是个单纯,刚入社会不久的小姑娘。 孟宁对她的恩情,她一直都记得。 若不是家境所迫,王梅也不会入这行。 孟宁看了眼隔壁桌玩芭比娃娃的泡泡,嘴角扬起一抹笑:“我现在过得很幸福。” “看得出来。”王梅打趣道:“你刚才一进来,红光满面的,只有婚姻幸福的女人,才会有这样的状态,你命好,找了个好老公。” 王梅至今不敢奢想婚姻,就她这样的,哪能找到好男人。 她也配不上好男人。 “他很好。”孟宁从不吝啬对傅廷修的夸奖:“我刚大病初愈,我妈又受腿伤,孩子又要上学,一切压力都在我老公身上,他也很不容易,但他却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 “是啊,这样的好男人,哪里去找啊,孟宁,你有福了。” 两人正聊着,王梅的手机响了:“孟宁,我接个电话。” “好。” 孟宁起身走到隔壁桌陪陪泡泡,她没有去听王梅的通话内容,不知道电话那边的人说了什么,王梅的情绪一下子崩溃了。 王梅追问对方:“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我妈买房子了,她不是把人撞了,要赔钱吗。” “撞人?我怎么不知道啊,买房子就是上周的事啊,你妈老早就在看房子了,说是这些年攒了不少钱,上次还差十万,找我借呢,我没借,今天就听说你妈买房子了,全款,给你弟弟的婚房,你弟弟他下月就要结婚了,你不知道这事?” 这些话让王梅如当头棒喝,家里买房她不知道,弟弟要结婚定了婚期,她也不知道。 几天前,母亲说是把别人给撞了,还发来照片,哭诉着没钱,对方要求赔十万块,她东拼西凑给家里寄了十万回去。 没想到,这钱,是拿去买房子的。 这些年来,她往家里少说也寄了快一百万了。 弟弟的学费是她给的,家里的开销,老房子新建,都是她出的钱,现在家里人竟全款在县城买了房子…… 县城一套房子多少钱? 得要五六十万,家里人哪里来的钱? 抛开老房子装修,弟弟上学生活费学费等等,还有每个月给家里寄的生活费,她这些年交给母亲的钱,剩个全款房子钱,也正是刚够的。 孟宁见王梅脸色不好,担忧道:“王梅,你怎么了?” 王梅很是木讷的挂了电话,还没开口,眼泪就决堤似的流下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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