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廷修清冷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命令的意味。 秦欢还真抵抗不住,下意识就认怂。 她只得把地址发过去。 四十分钟后,门铃响了。 傅廷修出现在门口:“孟宁呢?” 秦欢对傅廷修是真犯怵:“在房间里面,她睡着了,怎么,傅廷修,你还怕我把孟宁拐走,带坏了啊,这么紧张。” 傅廷修进房间看了眼,孟宁睡得很沉,他也松了一口气。 傅廷修轻手轻脚的退出房间,说:“她白天就有些不对劲,你是她最好的朋友,有些事,需要你去开解她,否则她容易钻牛角尖。” 秦欢看了眼傅廷修,这话让她觉得,傅廷修好像是知道什么似的。 “你很了解孟宁啊。”秦欢笑着说:“放心,我跟孟宁是好朋友,她的事就是我的事,孟宁她可能就是因为阿姨受伤的事烦心,没有什么事。” 秦欢担心傅廷修起疑,才这么说。 傅廷修自然不会信秦欢的话,却也没有多说。 “都这么晚了,孟宁又睡着了,你要是不放心,我把主卧留给你们。” 傅廷修从善如流:“好,谢谢。” 秦欢:“……” 她就是客气一下,傅廷修是真不客气。 秦欢瞥了眼傅廷修冷峻的五官,试探性地问:“傅廷修,那个,你打算什么时候给孟宁一场婚礼,女孩子都有穿上婚纱的梦想,你总不能真就这样了吧,领了证就行了,没有一场仪式。” 这话如果换成别人问,傅廷修也不会去解释,但这人是孟宁的闺蜜,自然就不一样了。 傅廷修看得出,秦欢待孟宁是真心的。 “我原本打算在孟宁的生日,将属于一个女人的求婚仪式一并补给她,她出事后,这事才耽搁了。” 傅廷修嗓音沉沉:“我会再选日子,给孟宁一场盛大的婚礼,我傅廷修的女人,怎么能没有婚礼。” “有你这话,我就放心了。”秦欢笑了笑,看在傅廷修情深意切的份上,泡上一杯好茶招待:“那我就等着你们的婚礼,对了,你以后可不能欺负孟宁,不然,我可不会饶了你,就算你是晟……” 意识到差点说漏嘴,秦欢赶紧改口:“就算你是大帅哥,我也不会手下留情。” 傅廷修勾了勾唇,说:“当初在鑫兴俱乐部,你应该就知道我的身份了,你一直瞒着孟宁,应该也是知晓孟宁的性子,秦欢,孟宁有你这个朋友,真的很幸运,你们的友情,也让人羡慕。” 见傅廷修坦白了,秦欢也就不藏着掖着了:“早知道你知道我知道了,我就不用憋得这么辛苦了,我确实是在鑫兴俱乐部那天看见了你,才知道你才是晟宇集团总裁,一开始,我还以为你只是玩玩孟宁,担心孟宁承受不住欺骗,所以暗中观察了你一阵。” 傅廷修温尔一笑:“看来,我通过你的观察期了。” 秦欢干笑,立马拍马屁:“傅总绝对是模范丈夫,这世上再也找不出,像傅总这么深情专一的男人,我们孟宁有福气。” 傅廷修勾唇,笑而不语,秦欢好奇地问:“傅总,你能说说,为什么你当初会选择孟宁,是见色起意?” 傅廷修回答了两个字:“缘分。” 缘分肯定是有的,但是见色起意的成分,也肯定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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