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地里害人,害人害己。” 上官桓说道:“破坏孟宁刹车的人,现在还在拘留所关着呢。” 林落嘉脱口而出:“这孟宁还真是命大,那么惨烈的车祸,还能捡回一条命。” 上官桓皱眉:“我看你还是别进去了,待会又说一些让大家不高兴的话。” 他感受到林落嘉对孟宁的敌意很大。 林落嘉也不是真的好心来看望孟宁,怕是就想瞧瞧孟宁伤得重不重。 “好了,那我不说话了,我就是去看看。”林落嘉说:“都到门口了,肯定要去看看。” 上官桓说:“那你别说是跟我一起来的,我不想被傅廷修削。” …… 孟宁已经昏迷了一周了,孟母的精神也垮了,方琼把孟母接到水沐天城,跟自己一起住,时刻照看着。 她又要担心傅廷修在医院里熬不住,让家里佣人每天做好吃的送过去。 傅廷修哪里有什么胃口,经常饭菜都冷了,倒了,他也没有动一筷子。 傅廷修对孟宁的情意,秦欢也是看在眼里,能在生死之际不离不弃,共患难的,以后就算再有什么事,她也能放心了。 叶素在第一次来医院看望孟宁之后,当看到守在孟宁身边的竟然是她一直追的男神时,也是好半天没回过神。 搞半天,孟宁的老公,竟然是晟宇集团总裁。 若不是傅博轩把叶素拉到一边解释,叶素都要误会孟宁从头到尾骗她了。 知道傅家人都瞒着孟宁,在这个节骨眼上,叶素也只能装作不知道。 过了这么几天,叶素也想起了一件事,这不,一大早就急匆匆的来到医院,把傅博轩拽到外面去。 “上次孟宁说给我介绍的帅哥,就是你吧,你是不是知道是我,然后故意说有女朋友了。” 叶素这脑子的反射弧,也是够长的,都好几天了才反应过来。 傅博轩笑了:“我还需要故意?我傅博轩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都能从这排到法国去了。” 叶素损道:“我怎么看,都看你不像是傅家人,你看你大哥,深情专一,你呢,就是一种马,本小姐之前看不上你,那是明智的。” 傅博轩也脸皮厚,嬉笑道:“我就是一种马,怎么了,碍你什么事了?你看不上我,说得好像我看得上你似的。” 叶素气着了,狠狠地踩了傅博轩的脚背:“渣男。” 丢下这两字,叶素扭头就走。 傅博轩疼得跳脚:“没人要的男人婆,你给我等着。” 听到这话,叶素更加气不过,转身气呼呼地走向傅博轩。 傅博轩一脸防备:“你干嘛,男女授受不亲啊,你别过来,小心我正当防卫,伤着你。” 叶素又是狠狠地一脚踩过去,傅博轩这次早有准备,躲过了,然而还没有来得及得意,另一只脚被叶素给踩了。 傅博轩疼得脸都绿了,叶素得意的走了。 “男人婆,这么凶,哪个男人敢要你。”傅博轩还嘴硬着呢。 叶素也不搭理他,来到孟宁的病房,就见到林落嘉与上官桓来了。 身为傅廷修的迷妹,叶素当然知道林落嘉也是爱慕傅廷修的。 毕竟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上次在酒会,她就从其她人口中听说林落嘉一直黏着傅廷修。 明知道傅廷修有老婆了,还黏着,真是绿茶小白花,不要脸。 见林落嘉要进病房了,叶素上前拉住林落嘉:“林落嘉,好久不见啊,正好我们出去叙叙旧。” 林落嘉试图想甩开叶素:“叶素,我跟你叙什么旧,我还要进去看望孟宁呢。” 两人又没有什么交情,只不过是一个圈子里的,彼此听说而已,就算在同一个场合,那也是互不搭理对方的。 “那你来这里做什么,孟宁也跟你没有什么交情吧。”叶素才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把林落嘉拉走:“孟宁可是傅廷修明媒正娶的老婆,你就少在傅廷修面前晃,遵守女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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