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字,让孟宁眼眶湿润了。 她将泡泡拉起来:“走,阿姨带你去吃好吃的。” 她并不在乎泡泡身上有多脏,抱起泡泡就朝车子走。 傅廷修见到泡泡,也很是诧异,他之前在小区里见到过这个孩子。 傅廷修问:“这孩子刚才在做什么?她怎么一个人在这?” “这是饿了,在捡垃圾桶里的面包吃。”孟宁温柔的抚摸着泡泡的脸蛋,有些心酸:“这么漂亮可爱的女儿,那俩口子怎么舍得这样虐待。” 泡泡安静的依偎在孟宁的怀里,她喜欢孟宁的怀抱,很温暖。 傅廷修看着泡泡那灵动的双眸,再看看浑身脏兮兮的,头发也乱糟糟的,脚上一双不合脚的鞋子,心里也像是被什么堵着一样。 “孟宁,你也认识这个女孩?” “嗯,之前在小区里见过。”孟宁说:“上次这孩子就饿得不行,我带回去弄了点吃的,她叫泡泡,就住在小区六栋,我怀疑那对夫妻重男轻女,虐待泡泡,我找社区的去调解,也没有用。” “之前我在小区里也见到过这个孩子。”傅廷修伸手去撩泡泡的袖子看看,泡泡怯生生的将手藏在后面。 孟宁温声说:“泡泡,叔叔没有恶意的,让看看你手臂上的伤好不好?” 泡泡似乎很信赖孟宁,她看了看孟宁,这才主动撩起袖子,露出一双淤青的手臂。 泡泡太瘦了,手臂也满是淤青,一双小手也粗糙得很,手上很多细小的伤口,一看就是经常做家务。 孟宁与傅廷修心里都十分难受与气愤,却不敢在孩子面前表现出来。 傅廷修说:“孟宁,我送你去公司,之后我带泡泡去吃东西,再买几套衣服。” 孟宁也想一起去,她想跟泡泡多待一会儿,可是叶素的电话打了过来,催她开会了。 他们今天有会议,很重要。 孟宁只得把泡泡交给傅廷修,自己去公司。 傅廷修送了孟宁之后,先带着泡泡去吃饭,在泡泡吃饭时,他打了个电话:“罗承,现在立刻送几套小女孩的衣服,全身上下的衣服都要,大概四五岁左右,鞋子也备几双,送到宛园私房菜。” 宛园私房菜正是傅廷修上次带孟宁来过的地方,上官桓名下的餐厅。 这里的菜品味道好,泡泡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她真的饿极了。 傅廷修看着心疼,倒了一杯水:“泡泡,慢点吃,小心噎着。” 泡泡接过水,大口大口的喝。 别的孩子在这个年龄段,可能还在挑食,然而泡泡没得挑。 她在家里经常吃剩菜剩饭,还有可能吃不上饭。 昨晚梁小萍打麻将输钱了,把气撒在她身上,罚她晚上不许吃饭。 泡泡吃饱后,还是有点舍不得桌子上的菜,还想继续吃。 傅廷修抓住她的小手,说:“不可贪吃,不然肠胃会不舒服。” 泡泡眨了眨眼睛,她记得这个叔叔,上次帮她捡风筝了。 “风筝叔叔,谢谢。”泡泡很懂礼貌。 这也是一路上,傅廷修第一次听泡泡说话。 这要是再不说话,他都怀疑泡泡是不是哑巴。 “不客气。”傅廷修温声问:“泡泡,可以告诉我,你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泡泡摇头,抿嘴不说话。 她不敢说,梁小萍威胁了她,若是敢在外面乱说话,就打死她。 傅廷修心疼的摸摸泡泡的脑袋,这时,罗承提着大包小包的衣服来了。 “傅总,衣服都买来了。”罗承气喘吁吁,傅廷修只给他一个小时,他得去买,还要送过来,时间太紧了。 罗承说完,才注意到泡泡,也就明白这些小女孩的衣服是买来做什么的。 傅廷修起身,牵着泡泡去餐厅楼上,楼上有一间套房,那是上官桓给自己留的,傅廷修想进去,餐厅经理立马开门。 傅廷修见泡泡身上脏兮兮的,需要洗澡,他不方便给泡泡洗,也就对罗承说:“去找个女服务员来给泡泡洗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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