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宁听到声音回头,笑着跟车里的叶素打招呼:“开车慢点,我就先回去了。” 叶素探头朝孟宁挥手,因为角度的关系,她只能看见傅廷修的侧影。 “明天见。”叶素开车离开。 “走吧。”孟宁对傅廷修说。 傅廷修拉开车门,手护着她头顶,等孟宁坐进车里了,才回到主驾驶上。 傅廷修问:“今晚想吃什么?” “我要先去一趟医院。”孟宁说:“今天销售部同事生孩子,认我做干妈,我得给干儿子买点礼物过去啊。” 孟宁将送廖文倩去医院生孩子的事大致说了一下,又感慨道:“新生儿好小哦,那小手,小脚,看着好可爱。” 傅廷修见孟宁憧憬小孩子,唇角微扬:“等以后我们有了孩子,一定是世上最可爱的宝宝。” 孟宁囧:“……” 她不是这个意思。 不过傅廷修这话,让她有那么一点点小期待。 傅廷修的基因也不差,他们的宝宝,肯定非常可爱。 女人就是这样,是个矛盾体,总希望得到最肯定的答复,否则一切暧昧,都只是暧昧。 两人去母婴店逛了逛,孟宁想着给宝宝买两套衣服,第一次买新生儿的衣服,也不太懂尺寸。 孟宁让老板娘帮忙推荐一下,老板娘见两人一起来的,误以为是孟宁怀孕。 老板娘看了眼孟宁的肚子,笑着问:“几个月了?预产期什么时候?我才好根据季节给你推荐合适的衣服,刚出生的宝宝,皮肤娇嫩,得穿质量好点的衣服。” 孟宁尴尬地看了眼傅廷修,对老板娘说:“我买来送朋友的。” 老板娘这才恍然,误会了,笑道:“男宝宝还是女宝宝?” “男宝。”孟宁问:“老板娘,你帮忙推荐一下。” 在孟宁跟老板娘聊天时,傅廷修走到新生儿穿的衣服面前,伸手摸了摸衣服。 这是一套粉色的,很卡哇伊的小衣服。 老板娘见状,笑着推销:“现在小孩子不分颜色的,粉色的也很好,这套衣服有好几个尺寸,要不拿一套吧?这套衣服纯棉的,也不贵,199一套,多买,还能打折。” 孟宁也看了一下衣服,确实很可爱,她问傅廷修:“选这个吗?” “我随便看看。”傅廷修说:“廖经理生的是男宝,还是买蓝色或者黄色的好一些。” 老板娘立即说:“这款蓝色的也有。” 老板娘连忙拿了几个颜色给两人挑,傅廷修就像是给自己孩子挑衣服似的,选得很认真。 孟宁在一旁看着,嘴角不知觉带上了笑。 她看得出,傅廷修很喜欢小孩。 孟宁对买小孩子的东西不太懂,最后都是傅廷修挑好的,买了两套衣服,还有拨浪鼓,一套会叫的小黄鸭玩具。 付钱时,孟宁拿出手机:“我来扫。” 傅廷修站在一旁,也不争抢,老板娘笑了笑,只有结了婚的才懂,这结婚的男人,手里都是没有钱的,财政大权都在老婆那里。 两人买好了东西,从母婴店出来,上车时,傅廷修察觉不对,站在车门边,四处张望了一眼。 车里的孟宁问:“怎么了?” “没事。”傅廷修没有发现可疑的,坐进车里启动车子。 就在他们走后,一个男人拿着相机从一辆车后走出来。 此人正是顾长明请的私家侦探。 私家侦探反手就将刚才拍到的照片发给了顾长明。 顾长明看到两人逛母婴店,下意识认定孟宁是怀孕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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