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啰嗦了,快点找住处吧你。”白锦秀翻了一个白眼,“一个大男人,一点本事都没有,以前全靠着我养,现在我不养了,你连住的地方都找不到了?” 沈自山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说过,现在还是被一向崇拜他的白锦秀这么说,他快要气炸了,他咬着牙,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手不断的抖着。 村里有人听到这边在吵架,都跑过来看热闹,沈自山觉得自己丢不起这个脸,于是也不跟白锦秀吵了,他直接转身去找他二哥去了。biqubao.com 二哥人是找到了,可是也是不答应让他在他们家里住。 他就生气了,跟二哥又闹了起来,说是这地基有他一份的,结果,二哥直接领着他去了村长那里。 到是了村长那里,村长说村里的地都重新划分了,因为他的户口已经不在村子里了,所以,没有他的地,这房子的地基自然也没有他的份。 所以,现在,他就算是回到村里来,他也没有地方住。 他从云海市回来就没有吃饭,而且,连着好几天也没有好好休息了,白锦秀天天折腾他,让他根本就休息不好。 他原以为,回到村里来就能好好休息一下,就能有口热乎饭吃了,可是他想错了,他不仅没有地方住,也没有饭吃。 他站在那里,被村里人围观着,指指点点。 那些人虽然说话的声音挺小的,但是,他还是听到了一些。 他听到他们说:“这个是沈自山吧?不是说搬到城里去了么?怎么又回来了?是不是在城里混不下去了?” “之前不是说,他现在是大老板了嘛,在城里都住别墅了,你们知道别墅是什么吗?那可比城里那些高楼里的房子还要好呢,怎么现在又回来了?是回来探亲的吗?” “那应该是探亲的吧,不过,他家大哥和二哥怎么不让他进去啊?这当哥的怎么能这么对弟弟啊?” 白锦秀听到大家在说这个,忙道:“呀,乡亲们还不知道啊?之前他大哥家里有事儿,朝他借钱,他没有借过,当时还说了不要这种穷亲戚,说是他大哥总是去他那里打秋风什么的,他大哥的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他,还有他二哥,之前生病了,找他帮忙在医院挂个号,他都说了重话,说什么没本事,又穷,还到城里治什么病,说他一天要赚几千上万块呢,哪儿有时间耽搁在医院挂号啊。” “乡亲们,你们说,他都这样对自家哥哥了,自己哥哥不让他进门不是情有可原嘛,还有啊,他当初在城里住别墅的时候,可是想跟他的亲哥哥们断亲呢,现在他没地方住了,没饭吃了,想着回来了。” 有人好奇的问:“他都是大老板了,怎么会没有地方住,没有饭吃呢?” 白锦秀撇嘴道:“之前在城里那房子又不是他的,那是我女儿的,我女儿心底善良,让他住,结果他还起了贪念了,想自己把房子占了,把我女儿赶走,唉,我当时也是鬼迷了心窍了,跟着他一起折腾我女儿,我真是对不起她哦。” 听着白锦秀的话,围观的乡亲们都纷纷摇头,“唉哟,这什么人啊,对自家哥哥冷漠,还想贪别人的房子,这种人怎么就是咱们村里的人啊,唉,丢村里的脸。” “要是我,我早把他轰走了,还能让他站在门口,这种人哪儿配到咱们村里来啊。” “就是,把他撵走。” 于是,乡亲们自动自发的去家里取棍子,铁撬过来打算撵沈自山走。 沈自山怒目看向白锦秀,咬着牙道:“白锦秀,你别忘了,你跟我是同一条绳上的蚂蚱,我没地方住,你也没有,你这么害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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