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也没有跟她商量,就叫保洁过来这种做法,让她有些不舒服,而且,她家里其实也不脏,其实最需要收拾的就是那张餐桌了。 最后她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薛煜让蓝莹莹躺下休息,自己出去了。 大概两个小时之后,天都快黑了,薛煜突然推开卧室门走了进去。 蓝莹莹也确实是有些累了,早上起的比较早,去送念念,这会儿她躺着昏昏沉沉的就要睡过去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响,她猛然张大眼睛,就看到薛煜站在床边,对着她笑,“今天晚上我留下来陪你吧?” 蓝莹莹惊慌的从床上起身,忙摆手道:“不用,不用,你还是回去吧,我不习惯别人留宿在我家的。” 薛煜抿了抿唇,叹了一口气,道:“我只是想照顾你。” 说完,沉默了几秒,又问:“你是不习惯别人宿在你家,还是只是不想我睡在你家?当初,你跟明楠谈恋爱的时候,你们不也同居过?” 蓝莹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只是她还没有组织好语言,薛煜就又开口,“我们刚刚在一起,也确实要给你时间适应,但是,莹莹,我希望,你能适应的快一些,那我就先走了,你晚上如果有什么不适的,就给我打电话。” 话落,也不给蓝莹莹说话的机会,直接离开了。 蓝莹莹懵懵的坐在床上,她突然就觉得好多事情是不是发生的太快了,她都还没有捋清楚,就决定了,现在弄成这样。 她想给程依念打电话聊聊天,可是一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了,念念现在是孕妇,肯定也累,而且她今天刚长途跋涉的,还是不打扰了。 于是她只能自己慢慢的想了一会儿,是不是她真的对薛煜的防备心理太强了? 她已经答应做他女朋友了,却又不让他碰,也不让他留宿。 可是,可是他们才刚刚在一起啊,这么快就接吻,这么快就睡一起,是不是太快了一些? 她虽然跟明楠同居过,可是她也不是那么开放的人啊。 是不是薛煜误会了什么?觉得她跟明楠同居过,所以就是随便的人? 想了好大一会儿,她又给薛煜发过去一条微信,写的很长,也很真诚。 【薛煜,我知道男女朋友之间确实是该更亲近一些,可是我们才刚刚交往第一天,就要亲吻,就要同宿,我真的有点接受不了,我从前是跟明楠同居过,可是那也是在我们交往许久以后,我们都确定的彼此,才同居的,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其实还是一个挺保守的人,并没有你想象的那样开放,如果,你想让我当你女朋友,就是想跟我做那种事儿的话,那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太合适,要不,就算了吧。】 这条微信发过去许久,薛煜才把电话打过来,他的声音微微有些哑,说:“我刚才去洗澡了,刚刚才看到你的消息,傻瓜,你在说什么呢?我跟你交往,是真心想跟你在一起的,不是只想着做那种事儿,当然,如果可以做那种事儿,我会更开心一些,因为,我想跟你更近一步,其实,有时候,我也是在吃醋,在吃明楠的醋,我有时候就是有点钻牛角尖了,我总是在想,为什么他可以,我却不可以?我现在已经是你的男朋友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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