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不是在努力嘛,我需要钱,爸,你尽快给我弄钱吧。”沈心悦说道。 沈自山急的在房间里转了两圈,说:“好,你要多少,爸爸给你想办法。” 沈心悦又叮嘱了一句,“要快,最好是明天,我说好请人家吃饭呢,现在都第五天了,再不请的话,我怕吴先生都把女儿忘记了。” 沈自山点头,“放心,爸明天就把投进去的钱拿出来。” “好!”沈心悦轻轻的笑,“爸,你就等着当吴家岳父吧。” 沈自山开心的准备离开,突然又像是想到了什么,皱着眉问:“心悦,你之前让白锦秀还留在咱们身边,是做什么?你看看她,一天天的什么也不做,就知道吃,睡,一点用处都没有,咱们现在都过成这样了,还留下她干嘛?她那个样子,以后可别让吴家人见了。” 沈心悦抿唇道:“爸,我让白锦秀去找程依念要钱了。” “程依念会给?”沈自山有些不相信,“程依念那个人心硬,而且本来对白锦秀就没有多少感情,就算勉强给一些,也给不了多少。”m.biqubao.com 沈心悦勾唇笑道:“爸,我的目的不是真的让她找程依念要钱,只是想让她给程依念找一些麻烦,让程依念没有时间捣乱我的事情,我怕程依念会跟吴先生接触,到时候坏了我的计划。” “那吴先生不是说程依念是自己的敌人么?他不会听程依念的。”沈自山说道。 沈心悦咬着牙说:“那个女人邪门的很,以前她事事都听我的,也听白锦秀的话,可是突然就变了,她以前多爱凌湛啊,可是突然就不爱了,还毁了凌依,我怕有意外,还是让白锦秀给她找点麻烦吧。” “好,你决定就好,反正等她没有利用价值了,就让她赶紧滚,我真的是烦透她了。”沈自山很不耐烦的说道。 要不是再开一个房间要额外的开销,他肯定是不会跟白锦秀住一个房间的。 “好。”沈心悦应下。 沈自山这才回了自己房间。 他一回房间,就看到白锦秀躺在床上,已经睡着了。 他静静的盯着白锦秀看了好一会儿,这个女人真的是没心没肺,每天什么也不想,就只知道化妆,吃和睡,什么也不管,也不知道是单纯还是蠢。 他盯着她看了好大一会儿,这才转身去浴室洗澡。 —— 第二天,沈自山一起床就给徐远航打了一通电话。 “徐先生啊,我是沈自山,那个,我想问问,我之前投资的钱,能帮我抽出来一部分吗?”沈自山小心翼翼的问道。 这会儿徐远航正跟程依念坐在一起聊事情。 程依念觉得自己手上有些闲钱了,便想着做做投资理财,现在程立集团已经在她手上了,也不需要收购股份了。 工作室赚了钱,程立集团也有进账,把钱存在账户里,她觉得有点亏,主要是想着,如果她能更有钱一些,以后司擎墨需要她帮助的时候,她也能有些底气,能帮他几分。 徐远航看到是沈自山的电话,便放了免提。 听到沈自山这句话,徐远航以为沈自山发现了什么。 他看了程依念一眼。 程依念拿笔在一张纸上写:【按照投资规矩回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317/754027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