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擎墨也回头看向程依念,程依念眨了眨眼,说:“张嫂的伤还没有好呢,还得复查呢,药也一直用着,现在给钱,难不成只给第一次检查的费用吗?那可不行。” 听到程依念这话,司擎墨唇角勾了一下,凌湛的脸色却黑了黑。 他深吸了一口气,还是将自己刚才想问的话问了出来,“依念,你今天穿成这样,是不是也在怀念我们当初在大学的时光,其实,你心里一直还是有我的,你别不承认,要不然,你为什么还留着当初我给你买的衣服?” 他记得,他在大学时,唯一给程依念买过的礼物,就是这样一身衣服,宽松毛衣加窄腿牛仔裤,他到现在还记得,当时他看着程依念穿上那衣服的样子,真的是美极了,她的腿本来就是又直又细的,穿上那样的窄腿裤子,真的很显腿长,是那种又长又直的感觉,上半身的宽松毛衣,让她有一种慵懒的美感。 他记得那时候是他还不知道程家的家世居然那样好,他对她是真的喜欢的,也是真心送她那一套衣服。 程依念听到他这样的一番话,简直要笑死了,她目光凉凉的落在凌湛身上,带了一些轻蔑的意味,说:“难怪你的公司破产了,你看看你,连衣服的品牌都认不清,哪里懂得服装啊,还学别人做服装,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呀,我身上的这一套是l家的,你送我的是什么地摊货?” 听到这话,凌湛脸色微微涨红,手紧握成拳,解释道:“那个时候,我们都是学生,我……我哪儿有钱买这样的品牌衣服,再说了,这衣服跟我买的样式是一样的,只是有点品牌罢了。” 程依念真是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什么都不懂,就不要给自己找借口,这衣服跟你买的一样吗?人家这衣服的设计把人越穿越漂亮,你买的是个什么东西,不仅显矮还显胖,我劝你,下次要是做生意,千万别做服装,你真是屁也不懂。” 顿了一下,她又补充道:“还有,这衣服是我老公买给我的,与你没关系。” 说完,她直接上车。 凌湛还想追过来说什么,司擎墨拦了他一下,“凌先生,请自重。” 他瞪着司擎墨,咬着牙说:“她心里就是有我,才会这样打扮,要不然,一个已婚的女人,干嘛穿的像个大学生?” 司擎墨没有说话,车里的程依念却在叫他,“阿墨,我们一会儿去食味斋吃饭,我们宝宝想吃食味斋的菜啦。” 这道声音成功让司擎墨勾出一抹笑,也成功的让凌湛的脸色惨白如纸。 “好。”司擎墨盯着凌湛,嘴里却是应着程依念。 然后对着凌湛露出一个挑衅的笑,转身上车,还附身过去,帮程依念系好安全带,这才发动车子离开。 凌湛吃了一嘴的汽车尾气。 他一直看着,直到完全看不到车子的踪影,才失魂落魄的慢慢往回走。 他好后悔,他真的好后悔,如果当初,他没有那样打压程依念,如果当初他没有跟沈心悦搞暧昧,如果当初他让程依念跟他一起留在凌依的话,他们的凌依现在应该也像墨岚轻衣一般上市了吧? 或许会做的比墨岚轻衣更好。 可是,他当初怎么就猪油蒙了心了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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