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心悦一个人躺在地上,大约真的是被打到了头,她晕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人在医院,沈自山和白锦秀坐在病床前看着她,两人都在抹眼泪。 沈心悦看着他们,闭了闭眼,静静的躺在病床上,也不说话。 白锦秀见她醒了,赶紧过来问:“心悦,你还有哪里不舒服的吗?你跟白姨说。” 沈心悦没有理会,连眼睛都没睁开。 此刻,她的脑子里全是当时她被人打的时候,凌湛一脸淡漠的看着,然后一点点的离开。 白锦秀见沈心悦没有什么反应,她扑到沈自山怀里,握着他的手,“心悦这孩子是怎么了?不会是被那些人打傻了吧?我要给心悦讨回公道,我要找那些人去理论。” 白锦秀起身就要冲出去,沈自山眉头皱的紧紧的,拉住白锦秀,“那么多人,你要找哪一个理论?” 白锦秀有点哑然,她也不知道。 “你与其在这里说这些没用的,还不如先想想办法,怎么把遗嘱拿到手吧。”沈自山最关心的还是遗嘱,他可不想自己努力了这么久的事情,到最后白费了。 “那心悦……”白锦秀看着病床上的沈心悦,眼里全是担忧和心疼。 沈自山也看了沈心悦一眼,他自然也是心疼这个女儿的,可是,他更想要遗嘱,只要他得到了程康育从前的一切,他就把女儿送出国去,在国外总不能也遇到这样的事情吧? 等女儿在国外镀金几年回来,一切就会都变了的,其实主要还是要有钱,有钱了,一切都好办,所以,还是要先拿到遗嘱。 于是他开口道:“我跟心悦聊聊,你去买点吃的吧,她晕了这么久,才醒来,肯定是饿了。” 白锦秀立刻说:“好,我现在就去买吃的,心悦,你想吃什么?” 沈心悦依然没有理会。 沈自山心里烦的很,他真的觉得白锦秀脑子不太好使,心悦明明都这样了,她还要问东问西的,他便有些不耐烦的说:“你按照她平时的喜好买点吃的就行了,还问什么,她伤成这样,能有什么胃口?买点粥之类的,别买太硬实的东西就行。” 白锦秀立刻点头,“好,好,我现在就去。” 白锦秀转身离开病房。 沈自山走到病房门口,看白锦秀进了电梯,他这才走到沈心悦病床前坐了下来,叹了一口气,道:“心悦,爸爸知道你为了遗嘱的事情,受苦了,可是你要想想,我们前半生吃了多少苦头,为了我们的以后,咱们也得忍忍呀。”m.biqubao.com 沈心悦闭着眼睛,眼泪却从眼缝里流了出来。 沈自山拿纸给她擦了擦,轻轻的拍着她的背,“心悦,你还想再回到村里去生活吗?我不想了,我是真的不想了,整日里的为了一日三餐而忙碌,每天干不完的活儿,还吃的没有别人好,住的没有别人好,你想想咱们那漏雨的三间平房,你还想再回去住吗?每每下雨的时候,都要拿盆去接着,呵……你说凭什么?生来都是人,凭什么别人可以过那样的好日子,凭什么我们要过的那样惨?你想想,当初,你跟程依念都生活在那个村子里,那时候,还是你照顾她更多一些,村里的小朋友都欺负她,是你护着她的,可是,她摇身一变,成了千金大小姐,而你,比她从前还要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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