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后视镜,余清月看着沈自山,唇角嘲讽一勾,心里想着,白锦秀怎么看上这种男人的? 明明程先生比这个男人好太多太多了。 沈自山在余清月这里吃瘪,他又把东西拎了回来,白锦秀迎上去,看到他又把东西拎了回来,心里有点高兴,又有点担忧。 她问:“怎么样?这些东西那个女人不收?” 沈自山冷哼了一声,“收什么收?就这样的东西,人家根本看不上。” “什么?”白锦秀惊讶,“她看不上?这对耳环,在我的首饰匣子里,已经算是中档偏上了,这护肤品,一万多一套啊,她还看不上,我平时就用这个。” 沈自山目光紧紧的盯着白锦秀,随即嘲讽的说了一句,“你不是一直说程康育待你有多好多好么?你不是说程康育这一辈子只爱你一个女人么?那余清月是谁?” 白锦秀听到沈自山这样问自己,她皱了皱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听不懂?我的意思就是,余清月可能是程康育养着的女人。”沈自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你说说,她一个女人,就是在咱们公司当个公关经理,就能开得起上百万的车?而且程康育还把遗嘱交给她,程康育有多少老朋友?为什么单单交给她?” 白锦秀一听这话,脸色刷的一下变得苍白无比,她嘴唇颤抖着问:“你是说,程康育养着那个女人?” “难道不是?那你觉得,他为什么把遗嘱交给那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又怎么能开得起那么豪的车?我都没有开那么好的车。”沈自山越说越生气,“原来程康育也只是看着老实,而且,他其实一直在防着你呢。” 白锦秀咬着下唇,“好个程康育,好个程康育。” 沈自山成功把白锦秀也惹恼火了,才开口道:“那个女人根本看不上你准备的东西,要不然,你去找她谈谈?” 白锦秀咬着牙,“哼,那我就去找她谈谈,怎么说,我也是程康育明媒正娶的妻子,她算个什么东西?她凭什么拿着程康育的遗嘱,那遗嘱本就该交给我。” 沈自山也点头。 两人晚上商量了一晚,最后决定让白锦秀去找余清月。 白锦秀约余清月在一家咖啡厅见面。 余清月有点惊讶,她以为是因为沈自山昨天给她送花,被白锦秀知道了,所以来找她谈的。 所以,她直接在电话里就跟白锦秀解释道:“白女士,我跟沈总没有任何关系,昨天之前,我们从未联系过,昨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沈总会拿来一束花给我,不过,我并没有收,地下停车场有监控,您若不信的话,可以调监控。” 听到余清月说沈自山昨天居然给她送了花,她明明只准备了一对耳环和一套护肤品的,居然还有花? 一想到沈自山给余清月送花,而程康育从前还养着这个女人,她就快要气疯了。 凭什么? 凭什么她的男人都要对这个女人献殷勤。 她咬着牙说:“余小姐,我想,你该知道我的身份吧?我想跟你谈谈,你有什么资格拒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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