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心悦声时柔柔的道:“白姨,是这样,既然依念现在只有13%的股份,那我们就要尽量不能让她再拿到别的股份了,程伯伯的那些老朋友们,心里也一直是向着您的,毕竟,当初程伯伯去世,依念都不在,他们对依念是有些意见的,只要您去跟他们说依念对您不孝顺,现在要来抢公司,还想毁了公司,那些叔叔伯伯们,肯定不会把股份卖给依念的。” 这话说完,白锦秀只是皱着眉头没有说话。 沈心悦和沈自山对视了一眼,沈自山开口道:“锦秀,我知道,依念是你的女儿,你于心不忍,可是她现在跟我们不是一条心了,她甚至是恨我们,如果她拿到了公司,她一定会对付我们的,我们将会一无所有,你甘心再回到村里去生活?就算你甘心回去,我也不舍得你再跟着我吃苦头了。” 话说到这里,他非常不舍的帮白锦秀拢了拢头发,说:“如果真的走到那一步,那我们就,分开吧。” 白锦秀自然是不愿意跟沈自山的分开的,这是她的初恋,她真心爱的人啊,她死都不要跟他分开的。 她靠进沈自山怀里,“我不会跟你分开的,我也不会让程依念将公司抢走的。” 沈自山叹气道:“她是你的女儿,如果以后公司在咱们手上,咱们也不会不管她,你放心吧,只要她肯回来,我当她是亲生女儿一样待。” 白锦秀伸手抚向他的脸,一脸深情,“自山,你总是这么好,我真的对不起你,还让你在公司受了那么多委屈,你放心吧,我会照着心悦说的做的。” 听到她这话,沈自山和沈心悦一阵高兴,白锦秀却再次开口,“可是,去年程康育的忌日的时候,程依念表现的那么伤心,那一群老东西好像已经原谅她的,我再去说,他们能信吗?” 沈自山看向沈心悦,沈心悦开口道:“白姨,去年程伯伯忌日的时候,我也去了,当时我看过了,有好几位没有来,那位有8%股份的柳伯伯就没有到,之前程伯伯带我见过他们的,我记的很清楚,我们可以先从他那里下手,还有一位简伯伯,不在国内,太远了,我们就先从柳伯伯下手。” 白锦秀皱眉道:“可是,卓正一还在公司呢,他肯定要跟那一群老东西通气的。” 沈心悦道:“既然卓正一要跟我们作对,那他就是我们的敌人,到时候您就跟柳伯伯说,卓正一为了利益,出卖公司。” 白锦秀点了点头,沈自山再次跟她强调,“锦秀,这件事情,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如果失败了,我们之间也就完了。” 白锦秀顿觉压力好大,她可怜兮兮的说:“我,我怕我做不好,我怕我说服不了他们。” 沈自山和沈心悦心里一阵嫌弃,这个白锦秀可真是个草包,什么都做不好,她这一辈子唯一好的,就只有运气了,运气好的遇到了程康育,才让她这一辈子过的这么舒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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