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女士呢?”吴以豪问。 白锦秀攀住沈自山的胳膊,说:“我老公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 吴以豪点头,笑了起来,“好,那行,我这个知道了一个消息,你的女儿,现在正在收购程立集团的股份,要夺你的权,她现在已经收购到13%的股份了,现在要进行下一步动作了。” 说完,他看着白锦秀,“你手里现在有多少股份?” 白锦秀脸色一白,“她已经收购到13%了?” 沈自山一听这话,盘算了一会儿,说:“她收购了13%,你之前说程康育的那几个朋友手里加起来一共有23%,她再收购13%,加起来就是36%,程康育从前手里是35%的股份,她收购36%,就是想比你多,想成为公司最大的股东,所以,她现在还不知道那35%不在你手里。” 说到这里,他心里有点慌,“锦秀,我们要快点找到那个拿遗嘱的人啊,要不然,公司就要落在程依念手里了,以她对我们的恨,以后我们将一无所有,你甘心再回到村里生活吗?” 白锦秀也是一慌,“可是,可是她有36%,就算我拿到那35%,她也比我多啊,还有,我们现在完全不知道那遗嘱在谁手上,怎么找?” 沈自山咬着牙说:“如果我猜的没有错,她还没有拿到程康育几位故友手上的股份,我们要拖住她,不能让她拿到,这样,她就不会比我们多,而且,我们要让那几位故友站在我们这边。” 白锦秀此刻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她不想回村里生活,所以,这会儿沈自山说什么,她都只是点头,“好,好好,自山,你,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公司绝对不能落在她手里。”白锦秀慌乱的说道。 沈自山用手支着头,正在想着对策,突然听到吴以豪开口,“你们现在什么情况?” 沈自山看向吴以豪,像是看到了救星一般,两眼一亮,开口道:“吴,吴先生,现在只有您能帮我们了,您帮帮我们吧。” 吴以豪淡淡的道:“我就是来帮你们的,说吧,什么事儿。” 沈自山抿了抿唇,道:“吴先生,是这样的……” 他将他们现在的情况跟吴以豪大概说了一下。 吴以豪皱眉,“所以,你们现在在程立集团是一点股份都没有?纯纯的打工人?” “也不是,现在程依念还不知道有那份遗嘱,只要我们在她之前知道,再说服那个拿遗嘱的人,那份遗嘱就不会面世了,锦秀就能拿到35%的股份,所以,我们想拜托吴先生,帮我们查到那个拿遗嘱的人。”沈自山搓着手,“等我们拿到了那些股份,一定少不了吴先生的好处。” 吴以豪嗤笑道:“我可不稀罕你们的好处,我现在帮你们,自然不止是帮你们,我也有自己的目的。” “那您是什么目的?”沈自山下意识的问了一句,他担心等他们抢过程立集团,又被这位吴先生吞了,那他们可就得不偿失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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