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擎墨伸手敲她的脑门,“唉,我这媳妇儿一点也不心疼我,别人家媳妇儿都想着自家老公能轻松点,我媳妇儿恨不得我一年到头都在工作,连周末都不放过。” 程依念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今天居然是周六。 她干干的笑了一下,“唉呀,过个年,一直在放假,我都忘记日子了。” “快吃吧,约在哪里?我送你过去。”司擎墨说道。 程依念点头,跟他说了地址,俩人快速的吃了早餐,司擎墨给程依念找了一身她平日里不常穿的衣服,又拿了口罩和帽子给她戴上,这才点了点头,牵着她的手出了门。 这个时间点,小区里的人也不多,俩人直接乘电梯到了地下停车场,然后上车,也没有什么人注意他们。 司擎墨把车子停在他们约好的咖啡厅门口,问:“需要我陪你一起进去吗?” 程依念摇头,“不用啦,你回吧,难得休息,好好休息一天。” 司擎墨只是点了一头,“有什么事儿,记得给我打电话。” 程依念挥了挥手,进了咖啡厅。 司擎墨也没有走,找了一个位置将车停了下来,就坐在车里,拿出笔记本,开始工作,虽然今天是周末,不过他现在也接手里了家里集团的事情,真的是忙的要起飞了,趁着这会儿工夫,他得开个视频会议。 程依念从外面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一个打扮的格外精致的女孩儿跟蓝莹莹对面而坐,手里捧着一杯咖啡,对着蓝莹莹笑眯眯的说:“莹莹姐,你这样的大网红每天都很忙的吧?怎么有空请我喝咖啡呀?而且,莹莹姐,你怎么知道我的呀?” 蓝莹莹成为千万网红,这些一心想当网红,却还没有红起来的人对她还是挺崇拜的。 蓝莹莹端着咖啡杯抿了一口,笑眯眯的说:“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小姑娘点了点头,也喝了一口咖啡,然后继续找话题,“莹莹姐,你喜欢喝卡布奇诺呀?我喜欢喝美式呢,其实有钱人都喜欢喝美式的,我有一个表哥,在北城呢,是娱乐圈的金牌公关,很厉害的,他还认识北城四大家族的人呢,他也喜欢喝美式,他说,有钱人都喜欢喝那种苦苦的咖啡……” 蓝莹莹对她这些话没有什么兴趣,只是默默的听着。 她见蓝莹莹不说话,想来这位大网红是对这些事儿不感兴趣,于是,她又转了话题,开始拍蓝莹莹的马屁,谁不喜欢被夸呢?biqubao.com 她拍马屁指定没有错的。 于是,她又愤愤的说:“莹莹姐,我其实一直都很喜欢你的,很早就有关注你了呢,你那个前男友可真不是个东西呀,居然跟小三儿在网上那么黑你,你那个时候多冤呀,肯定很难过吧?这些颠倒是非黑白的人,就应该拉去浸猪笼。” “你也知道颠倒是非黑白不对,那为什么还要做呢?”说这句话的人是程依念。 她一步步的走了过来。 蓝莹莹看到程依念的打扮,笑了起来,她快步走过来,挽住程依念的手臂,让她坐在自己旁边,悄声说:“你今天这打扮真是绝了。” “这不是怕出门在外,被人打死。”程依念低声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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