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依念眉头皱了皱,过来扶她,“表嫂,你先起来,这一次孩子烫伤,是谁也没有想到的事儿,大过年的,你这么叫,让别人看了热闹。” 李春花却避开程依念的手,“我就是要让邻居们都来看看,看看你们这一大家子人,是怎么欺负我这个嫁进来的媳妇儿的,打我,烫伤我娃,我从娘家一回来,就烧火做饭的,你们还这样对我。” 她这话一出,邻居都开始小声嘀咕起来。 “这向家的儿媳妇不是常年住娘家嘛,这大过年的,一回来就挨打了。” “难怪了,这媳妇儿总是不回来住,原来是怕挨打呀,这也太可怜了,怎么嫁了这么家人哟。” “唉哟,平时没有看出来,那向磊看着老实巴交的,居然还打媳妇儿,主要是还把孩子烫伤,这可就没人性了,虎毒还不食子呢。” …… 李春花平时都住娘家,跟邻居们也接触的少,白锦月也不是个爱碎嘴的人,所以,就算是邻居,也对这一家的事儿不太清楚,只知道儿媳妇一直住娘家,甚少回来,家里养着一个侄女。 听着大家的指指点点,白锦月觉得向家的脸都要丢光了,她过来扶李春花,“春花呀,你先起来,别闹了,咱们先吃饭,有什么话,咱们一会儿好好说,你看行不行?” 李春花却甩开白锦月,把她甩的一个趔趄。 程依念忙扶住白锦月,问了一句,“姨妈,没事儿吧?” 白锦月摇了摇头,可是那模样,明显的就是疲惫不堪了,她垂着头,身体微微有些佝偻起来,眼圈红了起来。 程依念看着这个养大自己的姨妈,心里酸涩的厉害。 她还记得,小时候,姨妈是多么精神的一个人,每天都站的笔直笔直的,下地回来,还要给他们做饭,每天也都是乐呵呵的。 李春花看向程依念,哭的更厉害了,一边拍着大腿,一边哭喊着,“这日子真的是没法过了呀,我嫁进你们老向家,为你们生儿育女,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们防我却像防贼一样啊,你们是怕我多花你们老向家一分钱啊,把所有的钱都转移到自己侄女的名下啊。” 她这一喊,围着看的邻居们都惊诧不已。 “天哪,还有这种事儿啊,儿媳妇怎么说也是自家人啊,总比一个侄女亲吧,这老向走了,留个婆娘,是不是脑子不清醒啊?” “你看看她那侄女那样子,就是个精明的,说不定是她那侄女骗她的呢。” “你瞅瞅锦月她那侄女穿的,多好啊,原来都是拿着老向家的钱打扮的啊。” “这锦月一直都对她那侄女好,我还记得,小的时候,自家儿女都能下地干活,这侄女就不用去。” “说是侄女,不会是她在外面的私生女吧?” …… 周围的邻居越说越过分了。 李春花也得意的看着白锦月和程依念,她可是亲眼见过五年前,她婆婆给了程依念一张卡的,她倒要看看,程依念这一回不把钱还回来,这事儿怎么了? 如果她不还钱,邻居们肯定会觉得程依念是白锦月那老东西的私生女,她哪儿还有脸在这里村里过活。 程依念自然看到李春花脸上的得意,她冷笑了一下,真是没有想到,回来陪姨妈过个年,都过的这么糟心。 以前在云海市的时候,就觉得这李春花是个爱贪小便宜的主,没有想到,居然这么贪,甚至三观都不正了,难怪,把俩孩子也教成那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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