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依念看着自家表哥用自己的筷子给司擎墨夹菜,她吓了一跳,司擎墨这个人虽然没有像小说里的那些男主的洁癖,但是他却是个臭讲究的人,他总是说,给别人夹菜需要用公筷。 可是姨妈家里却没有这么些讲究的。 她看了司擎墨一眼,忙将他碗里的夹到自己碗里,说:“你要吃自己夹,我表哥夹的只能我吃。” 白锦月笑着嗔怪道:“唉哟,小墨也是你的自己人,你跟他还抢表哥的疼爱呢?” 程依念笑眯眯的说:“对对对,都是自己人,那就自己吃自己的,不用客气的给别人夹菜了。” 白锦月点头,“吃吧,姨妈呀也一直把你当女儿,就不跟你客气了,想吃什么自己夹。” 说完,又对司擎墨道:“小墨也自己夹。” 司擎墨微笑着点了一下头,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皮冻,放进嘴里,开口道:“确实比外面卖的好吃。” “是吧?”程依念笑嘻嘻的说:“我表哥做的可干净了,味道也好吃。” 向磊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了,脸都红了起来,憨憨的说:“喜欢吃,就多吃点,你们走的时候,我再多做点,给你带着路上吃。” 程依念轻轻的笑,“表哥,这个可能不好带,会化的吧?” 向磊伸手挠了挠头,“好像是哦,那,那你们常回来,我常给你们做。” “好。”程依念点头。 一家人开开心心的吃饭,可是司擎墨的手机却是响个不停。 他挂了好几次,最后没有办法,才跟程依念他们说了一句,“我去接个电话。” 程依念点了点头,看着他拿着手机离开。 司擎墨接到的是北城那边的电话,工作方面的事情。 这个电话他一接就是一个小时,中途还去房间开了电脑,开了一个视频会议。 程依念看着他那么忙,她就知道,他现在其实算是全面接手了北城那边的公司了吧,所以,才会那么忙,他其实根本没有时间等她处理完云海市的事情了吧? 可是,他却为了她,硬是留在了云海市,把自己搞得那么忙,那么累。 白锦月看着司擎墨那么忙,对程依念道:“小墨每天都这么忙吗?那肯定不能按时吃饭了,念念,你跟人家结婚了,作为妻子,可得照顾好人家。” 白锦月一辈子都是在这个小镇上生活,她接受的教育就是女人一辈子就该相夫教子,所以,她也总是这样子教导程依念。 程依念点了点头,拿了两个盘子过来,将每一道菜都盛出一些,给司擎墨放着。 白锦月看着她这样,笑着点了点头。 在工作上他们也帮不上司擎墨,自己只能默默的吃饭了。 饭吃完以后,白锦月去收拾餐桌,程依念也过来帮忙,白锦月说:“你快去坐着,姨手脚还灵便着呢,哪儿需要你帮忙。” 她硬是让程依念坐客厅看电视。 程依念和向磊坐在客厅,向磊忙端了瓜子花生过来给程依念,“念念,看电视的时候可以嗑点瓜子,你表嫂最喜欢边看电视边嗑瓜子了。” 程依念问向磊,“表嫂和孩子们呢?这大过年的,怎么也不在家?” 她知道李春花一向喜欢到处玩儿,之前就经常带着孩子们去云海市,可是现在是过年,她总不能也带着孩子们出去玩儿吧? 在这个小镇上可是有讲究的,过年必须得在家里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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