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依念眨了眨眼,“啊?你难道不应该喜欢我每一点吗?” 司擎墨:“当然是喜欢你每一点,不过,也得有个最呀。” 程依念:“哦,那你最喜欢我哪一点?” “我最喜欢你总打直球,不拐弯抹角,跟这样的你相处,很轻松,很愉快,不需要我猜来猜去。”司擎墨轻笑着说道。 “哦,所以,你是怪我说的太直接了,伤了你的小青梅?”程依念歪头问。 “那倒没有,只是怕你得罪了人,以后吃亏。”司擎墨说道。 程依念浅声道:“如果她对我没有坏心思,我应该也得罪不了她。” 司擎墨伸手替她拢了一下鬓边的头发,“不过也无妨,无论你得罪了谁,我应该都能护得住你,所以,你只需要开开心心的做自己就成。” 程依念轻轻的笑,“果然是有大腿抱就是好。” 司擎墨看着她笑眯眯的样子,问:“一一,我也想问,那你为什么不来质问我?” 程依念眨巴着眼睛,说:“你虽然也是在追我的马,不过,你没有直接从后面疯狂追赶,也没有尖叫,你的马一直都是从另一个方向试图朝着我的马前面跑,而不是疯狂在追我的马,所以,你当时跑过来的时候,我的马并没有更疯,他们尖叫的时候,我的马更兴奋了。” 司擎墨用手指轻点了一下她的鼻子,“聪明。” 程依念挑眉看着他,“难不成,你以为我是因为你是金大腿才不质问你的?” 司擎墨垂眸低低的笑,“那我这金大腿好抱吗?” “好抱。”程依念笑的眉眼弯弯的,“我最喜欢抱大腿了。”m.biqubao.com “那就好好抱着,抱一辈子别松开。”司擎墨轻笑着说。 程依念眨巴着眼睛,问:“你确定你一辈子都能当金大腿啊?” 司擎墨怔了一下,随即开口道:“看来,以后我得更努力一些,要不然,我以后不是金大腿了,媳妇儿都不要我了。” 程依念笑眯眯的递了一杯茶给司擎墨,“金大腿喝茶。” 司擎墨没有去接杯子,开口道:“我要你专门给我泡的,我可不喝别人剩下的。” “重新给你泡。”程依念浅笑着,又开始重新泡茶。 司擎墨坐在她旁边,用手撑着下巴,就那样看着她认真泡茶的样子,此刻的她,少了在职场时的凌利,整个人都是柔婉的,给人的感觉就是轻风拂面,还带着桃花香。 他想,要是能看一辈子她泡茶,也挺好的。 吴轻衣看着两人的互动,她指甲几乎掐进肉里。 她真的想不明白,阿墨跟程依念到底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阿墨一直是一个不好接近的人,如果不是因为他们一起长大,她想,她也许根本接近不了阿墨的。 可是程依念却能这么轻易的接近他。 到底是为了什么?她想不明白。 程依念很快又泡了一杯茶给司擎墨。 司擎墨端着杯子,一小口一小口的品着,开口道:“你泡的茶,很有层次感。” 程依念笑了起来,“你倒是会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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