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心悦坐在车里听够了,这才挽着凌湛的胳膊下了车。 她一如继往的穿着自认为清纯的白裙,化着一个漂亮的裸妆,高贵而优雅,又透着一股子令人怦然心动的柔弱婉约,看起来真的是清纯女神一般。 “哇,没想到,这位不仅设计做的好,人还这么漂亮清纯,真的好女神哦。” “是啊,真的好清纯,清纯美女。” …… 沈心悦听着大家夸她,她勾了勾唇。 而凌湛也是与有荣焉的模样,他看到有些男人的目光落在沈心悦身上,他更加得意的揽住了沈心悦的腰。 沈心悦娇吟了一下,挽他的手更紧了一些,还压低了声音对凌湛道:“阿湛,你看吧,我说的对吧?我们成功了。” “嗯,我们成功了,谢谢你,心悦。”凌湛在沈心悦脸上吻了一下。 他这一吻之下,许多老总都叹气道:“唉,人家凌总可真是有本事啊,找了这么能干的一个女朋友。” 突然,不知道谁又说了一句,“唉,我记得这位凌总是凌依的总裁,他好像有个未婚妻啊,叫什么来着,对,想起来了,叫程依念,当初凌依刚刚建起,那个叫程依念的小姑娘还来我们公司找过,想拉生意来着。” “对对对,我也记得,那小姑娘为了公司,可是拼命十三娘啊,真是能吃苦,也是个有本事的。” “不过,等凌依起来了,好像那姑娘就不在公司干了。” “好像是说回归家庭了,要跟这位凌总结婚来着,这凌总怎么又换女朋友了?” …… 眼看着这一群人要把他的老底抖出来了,凌湛心底一慌,他跟自己的助理使了一个眼色。 这里的人都是一些稍上年纪的人,根本不太关注网络上的八卦,所以,之前就算是在网络上爆出过凌湛,沈心悦和程依念的事儿,这里大部分人其实也都没有看过,许多事情都不知道。 当然,也有部分人看过,不过早忘记了,于他们来说,那不过只是一个笑料罢了。 人们都说,互联网是没有记忆的,果然是没有记忆,此刻,根本没有人记得沈心悦就是那个小三儿。 凌湛的助理为了给自家老总兜底,或者说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只能信口胡诌。 他立刻加入这一群人的讨论中,装作一个知情人的模样,说:“不是,那个程依念离开公司,是因为她能力不行,公司做大做强了,她就没有什么能力了,根本在公司干不下去,整天在公司帮倒忙,凌总本是想着给她调岗位的,可是她不同意,还非得要当经理,可是她能力不行啊,凌总就去找她谈,结果人家却用自己曾经为公司付出过,来要挟人家凌总,让凌总娶她,凌总本来是有喜欢的姑娘的,就是现在这位沈小姐,可是那程依念不管人家有没有喜欢的人,就是要让凌总娶,凌总没有办法,只能暂时安抚住她了。” “凌总本来都想着,就当是报恩,娶了她得了,可是那个程依念又觉得凌总每天太忙了,耐不住寂寞,出轨了,跟别的男人结婚了,唉……” 那助理说着还叹息了一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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