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湛。”沈心悦还跟着他叫。 他满面柔情的道:“回去吧,乖乖在家里等着我,等我来娶你。” 沈心悦却跑过去抱住他,说:“阿湛,无论我家里人怎么样,我都会帮你的,我手头上还有一些钱,要不然,咱们先注册一家公司吧,还做服装。” 凌湛看着沈心悦问:“你有多少钱?” 沈心悦说:“三十万,我手头上还有三十万。” 这十万还是她存起来的零花钱呢。 因为爸爸现在在程立集团也是个打工的,也只是拿工资,白姨虽然是监管程立集团,但是她手上没有股份,所以,她没有分红,动不了多少钱,他们给她的零花钱就没有太多了。 不过,对于从前的她来说,已经是很多了。 凌湛本来还以为沈心悦能给他拿个几百万的,结果,没想到,只有三十万。 三十万能做什么? 让他开个小作坊吗? 凌依差点都要上市了,他曾经可是要上市的公司的老板,现在再去开小作坊,他已经没有从前的心境了,从前,跟程依念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一起开公司,那个时候,他觉得,只要有自己的公司就行了,可是现在,他却觉得,要开公司,就要开大公司。 他抿了抿唇,对沈心悦道:“心悦,你不懂,开公司没有那样简单的,而且,这些钱,远远不够的。” “可是,可是当初你跟程依念一起开公司的时候,你们的启动资金不是才只有二十万吗?现在比当初还多了十万呢。”沈心悦有些不解的问道。 凌湛不能跟沈心悦说他现在看不上那点钱了,也不可能再开小作坊了。 他只能把原因归咎到沈心悦身上。 只见他为难的说:“当初,程依念她一人顶好几个人,公司的市场部,还有设计部都是她来管,一开始,公司连个设计师都没有请,设计都是她做的,所以,省下不少钱,现在咱们再要开公司,得自己请许多人的。” 沈心悦一听这话,立刻垂下眸,开口道:“怪我,怪我没有本事。” 凌湛看她这个样子,过去安慰她,“没事儿的,心悦,你跟程依念不一样的,程依念她就是个劳碌命,可是你不一样,你是大小姐,你生来就是该享福的,所以,你不必做这些的,好了,你不用再操心我的事情了,你先回去,今天白姨也气的不轻,你好好安慰她一下吧。” 沈心悦点了点头,“好吧,那你自己慢点。” “你先进去,我看着你进去再走。”凌湛惯会玩这种小把戏,可是女人们就吃这一套。 沈心悦心里甜甜的转身进了屋。 凌湛看她进去,这才冷着一张脸,转身离开。 坐在回去的车里,他心里恨恨的,看来,他还得好好想想以后要怎么办了,跟沈心悦在一起,她也对他没有多大的帮助,他原以为,沈心悦那样喜欢他,沈自山和白锦秀又那么疼她,一定会帮助他的,却没有想到,他在沈心悦家里,还受尽了屈辱。 他闭上了眼睛,靠在车座上,心里想着,还是依念好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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