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擎墨挑眉,“那夫人觉得我们是什么样的关系?” 程依念轻咳了一声,说:“她喜欢你,你知道吗?” “所以,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司擎墨又问。 程依念看不出来司擎墨对许少云是什么样的态度,她也不想胡乱猜测,只是说:“我不觉得,我要你觉得。” 司擎墨想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道:“我曾经救过她,算是她的恩人,所以,她待我与旁人有些不同。” “救命恩人呀?那最容易动心了,难怪,她会喜欢你,你怎么救她的?”程依念好奇的问道。 司擎墨看着她,笑问:“想知道?” “嗯。”程依念点头,不过想了一会儿,又说:“如果不方便说的话,也可以不说。” “如果你承认你是吃醋,我就说。”司擎墨说道。 “哦,那我承认我吃醋,你说吧。”程依念张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宝宝一般盯着他。 司擎墨被盯的有些心痒,他的眼睛真的是太清澈明亮了,而且睫毛长的像个布娃娃,根根撩人。 他将视线收了回来,不再看她,他怕再多看一眼,他一会儿该出车祸了。 他敛了敛心神,开口道:“她十八岁的时候被拐卖到大山里,是我救她出来的。” 程依念惊讶,“她还有那样的经历,她看起来是很老练的人,怎会被拐卖?” 她觉得,只有那种单蠢单蠢的人才会被拐卖,许少云看起来是挺有城府的人呢。 司擎墨抿了一下唇,说:“她刚高考完,跟一群驴友出去穷游,被卖到大山里,给一个傻子当媳妇儿,她在那里足足生活了五年,跟那傻子怀过两个孩子,一般女人有了孩子便会认命,她却偏不,两次都把孩子弄掉了,第二次更是弄到自己大出血,差点没了命,被送到医院,她在推床上往手术室推的时候,往路过的我手里塞了一张纸条,上面用血写了两个数字:95。” 程依念眨巴着眼睛,“救我的意思?” “嗯,你很聪明。”司擎墨毫不吝啬的夸着自家老婆。 程依念笑,“你也猜到了,那你也很聪明。” 司擎墨勾唇一笑,“我帮她报了警,她得救了,她被救出来已经23岁了,也没有再去念大学,她找到我,给我下跪感谢我,我觉得她很聪明,也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便给了她五万块钱,让她自己去发展,没有想到,她居然把兰会所经营到现在的规模,真的是挺厉害的。” 程依念点头,“确实厉害,不过,她当时大出血给你塞纸条的时候,大约也只是在赌吧,她可真是一个赌徒。” 随即,她目光深深浅浅的落在司擎墨身上,说:“要说厉害,还是你比较厉害,你救了她,她现在把兰会所做强做大,当初的资金是你给的,我看她待你的态度,其实是把你当成兰会所的老板了吧?其实,你用了最小的付出,得到了最多的利益。” 司擎墨笑,“确实如此,不过,我不会占她的东西。” 程依念只是笑,她话锋一转,又问:“那你喜欢过她吗?” “没有。”司擎墨肯定的说道。 “不是因为她的过去?”程依念又问。 “是个男人,大约都会在意她的过去,我自然也在意,不过,我不喜欢她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不来电,如果,我真的特别喜欢的话,就算她有那样不堪的经历,我想,我也能自我消化。”司擎墨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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