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绿后,我闪婚了财阀太子爷_第637章 难道他们早就勾搭在一起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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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两位工作人员分别拿了两个话筒递给司擎墨和凌湛。
  只听到两人异口同声说道:“螺蛳粉。”
  而此时,沈心悦刚刚写下:红酒鹅肝。
  听到凌湛的那个回答,她猛的抬头看向他。
  这时,主持人又道:“请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两位女士的答案公布出来。”
  于是,两位工作人员公布了程依念的答案,又公布了沈心悦的答案。
  就听到主持人笑着道:“恭喜一号家庭,获得一分。”
  沈心悦目光冷冷的盯着程依念,其实作为程依念那么多年的闺蜜,她也知道程依念喜欢吃螺蛳粉。
  当初,她还嘲笑过她,说她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居然喜欢吃那种臭臭的东西,还说她就该吃牛排,吃鹅肝这些。
  程依念也看着沈心悦的答案,弯唇笑了一下,她还记得,当初沈心悦还是她闺蜜的时候,她第一次带她去吃红酒鹅肝的时候,她一副完全吃不下去的模样,当时她还特别嫌弃的说:“我从来不吃这些动物内脏这些东西的,很恶心。”
  说完,还问她,“依念,是不是有钱人家的小姐都不吃动物内脏呀,你现在都认祖归宗了,你也别吃这些了吧。”
  当时,她是怎么跟她说来着?
  她跟她科普了一下鹅肝的营养价值,又跟她说了一下口感,最后再跟她说了有钱人都爱吃这个,当时,她还不信,估计回去做了功课了,直到现在,红酒鹅肝竟成了她最爱吃的东西了?
  程依念笑了一下,也不知道她是真的爱吃,还是只是想让别人知道她是千金小姐?
  估计也只有她自己知道了吧。
  而她,能吃得了红酒鹅肝,也吃得了螺蛳粉,不过,当初在姨妈家的时候,能吃到一碗螺蛳粉,那是她的快乐,所以,她更喜欢螺蛳粉。
  程依念有点惊喜司擎墨居然猜对了,只是,凌湛怎么也说的是螺蛳粉?
  沈心悦静静的盯着凌湛,她不得不多想,凌湛其实写的是程依念的喜好吧?
  她幽怨的看了凌湛一眼。
  凌湛却没有看她,只是盯着程依念。
  沈心悦轻轻的叫了他一声,“阿湛。”
  凌湛努力的回过神儿来,他对着沈心悦一笑,“下次,我一定猜对。”
  沈心悦也浅浅的笑了一下。
  主持又开始了第二个问题,“请问两位男士,你们的另一半最喜欢喝什么?”
  程依念在题板上写下:肥宅快乐水。
  司擎墨勾唇道:“可乐。”
  而凌湛却愣住了,刚刚他还在努力的想着沈心悦喜欢喝什么来着,可是听到司擎墨的答案,他一下子就又想到了程依念。
  是啊,她最喜欢的是可乐,可是司擎墨怎么会知道?
  他们才在一起多久啊?
  难不成,他们是早就勾搭在一起了?
  他的心瞬间就乱了,顿时觉得自己的头顶一片青青草原,一时之间,也没有回答。
  于是主持人又询问了他一句,“二号家庭的男士,请问,您的另一半最喜欢喝什么?”
  凌湛下意识的回了一句,“可乐。”
  沈心悦本来觉得这一次凌湛一定能够猜对的,可是没有想到,他居然又猜错了,她明明最喜欢红酒了,纵然是她喝不懂,可是她就是喜欢,她觉得喝红酒的人比较有味道,也比较高贵。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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