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慧心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凌湛,也不是没有心疼的,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嘛。 她伸手抚向凌湛的脸,“儿啊,你这是怎么了?你没事儿喝这么多酒做什么呢?” 凌湛迷迷糊糊的,一把握住了于慧心的手,嘴里喃喃的叫着,“依念,依念,你终于舍得来看我了吗?” 于慧心一听自家儿子居然在叫那个贱人,她眉头一皱,心里想着,肯定不会是因为还喜欢那个贱人,应该是想着那20%的股份呢吧。 看来,她确实得帮帮自家儿子了。 不就是20%的股份么? 儿子拿不回来,她来想办法替他拿回来。 她准备去找程依念谈谈,不过,现在自家儿子还在医院里躺着呢,她又不舍得给请护工。 在她心里,只是喝醉个酒,住一天的院也就没事儿了,也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于是她给凌漫打了一通电话,“漫漫,你现在在哪儿?” 凌漫正跟自己的一群狐朋狗友在ktv唱歌,她尖着嗓子叫,“妈,你打电话干嘛呀?我正在外面玩呢。” 于慧心听到电话那头嘈杂的声音,她有些不高兴了,“你怎么整天就知道玩玩玩,你哥住院了,赶紧给我滚到医院来照顾你哥。” 凌漫一听这话,忙拿着手机出了包厢,站在外面,问:“妈,哥怎么了?” 于慧心道:“你哥哥喝酒喝到胃出血,我送他到医院了,你来照顾他。” “喝酒喝到胃出血?”凌漫皱眉,“他去应酬了?唉呀,妈,你要跟我哥说一下啊,让他找个公关呀,或者找个秘书,助理什么的,替他去喝酒啊,怎么让他自己上呢,以前不都是程依念替我哥喝的么,现在程依念不在了,就没人替他喝了么?” 于慧心一听到‘程依念’这个名字,冷哼了一声,“你哥不是为了应酬,是自己在酒吧里喝多了,嘴里还一直叫着那个程依念的名字,前段时间,你哥跟心悦都好上了,现在又叫那个贱女人的名字,我想着,肯定是因为她手上有公司那20%的股份,才让你哥那么惦记着。” 凌漫一听这话,立刻说道:“肯定是了,妈,我跟你说,那个程依念是真的结婚了,她那个结婚证不是假的,她的结婚对象是我哥的死对头呢,我跟我哥那天去参加那个慈善拍卖会,碰到他们了,那个男的还挺帅的。” 凌漫说到这里,脑子时又浮现出司擎墨的模样,心里有些可惜,那男人虽然帅,可惜眼神儿不好,居然看上程依念那样的女人,她在拍卖会之后还追过那男人几次,可是那男人简直就是油盐不进,而且说话还很难听。 她也就放弃了,反正现在她有新目标了。 于慧心一听凌漫说程依念真结婚了,她立刻就炸了,“那个贱女人怎么敢?” “妈,我知道了,程依念那个贱人跟我哥的死对头结了婚,我哥肯定是担心她会把那20%的股份给了他的死对头,所以才难受呢,妈,我们得帮哥哥。”凌漫在电话这头说道。 于慧心也深以为意,她点了点头,“我们自然是要帮你哥的,我们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你哥给的,你快点回来照顾你哥,我去找那个程依念。” “妈,你找那女人干嘛?”凌漫问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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