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她全部都收了,也很开心。 自此,市场部一改之前房敬民在时的松散模样,变得团结,变得紧凑起来。 大家的工作也开始轻松了。 有人感叹,“原来之前那一周的工作,只是黎明前的黑暗,现在天光大亮,我觉得太舒服了。” 大家纷纷附和。 将市场部的工作刚刚捋顺,程依念便开始等着那场慈善拍卖会,她还将自己手头的钱捋了一遍又一遍,甚至还将所有的钱做了一个短期的投资,在拍卖会前一天,她将所有资金收回,钱增加了几万。 现在她手头上就有一百三十多万了,不过,她还是不确定能不能拍到那一方砚台,毕竟,这一世,许多事情都改变了。 她还得留五万用作她的服装工作室的日常开销,还有她生活上的日常开销,她也不能为了一场拍卖会,让自己的生活瘫痪。 五天后,终于到了拍卖会这一天,这是一个周末。 程依念早早起床,换了那条之前她和蓝莹莹去商场买的裙子,是墨岚轻衣自己家的裙子,还化了一个淡淡的妆,头发她只是用白玉簪,松松的挽了一个发髻,耳朵上带着白色的珍珠耳环。 除了耳环,她没有再戴别的饰品。 她从卧室出来,司擎墨正拿着杯子出来倒水,一抬头,就看到程依念雪白又修长的腿,再往上,便是纤细的腰肢,美丽的锁骨,小小的耳垂上面挂着白色珍珠耳环,衬得她气质高雅,白色玉簪又为她增了几分古典的美感。 他目光微微一深,目光灼灼的看着她,问:“要出门?” “嗯。”程依念点头,“今天一天大概都不在,做饭也不必做我这一份了。” 司擎墨很想知道她要去哪里? 可是他又不知道要怎么开口问,毕竟婚前,他们协议过,不过问彼此的私事,于是,只能点了点头,“好。” 程依念拎着自己的包出门,门刚打开,司擎墨却鬼使神差的说:“穿这样短的裙子坐其他交通工具不方便吧?要不,你开我的车出去。” “好。”程依念倒也不客气。 司擎墨将车钥匙递给她,程依念接过来,看了一眼车钥匙,眨了眨眼说:“咦,我记得,第一次开你的车,好像是奔驰唉,现在怎么是宝马3系了?换车了呀?” 司擎墨撇嘴,“现在才发现,太不关注我了,换好久了。” “哦。”程依念应了一声,转身准备出去。 司擎墨又说:“现在有两辆车子,我一个人也开不了两辆,你自己选要开哪一辆吧。” 程依念回头,惊讶的看着他,“所以,有一辆要给我开了吗?” “嗯,你总是蹭我的车,我很不自由的。”司擎墨说道。 “其实我也可以不……”程依念本来是想说她也可以不蹭车的,她坐地铁公交,或者骑个电动都行的。 可是司擎墨完全没有给她说完话的机会,只是淡淡的打断她,“不是着急出门么?还不走” 程依念从前不了解他,可是现在跟他相处的久了,她知道,他这个人每一次为别人好的时候,还要嘴硬,生怕别人感激他一样。 她浅笑着,向他道了谢,转身出门。 她确实很赶时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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