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擎墨看了坐在自己旁边的沈意萧一眼,沈意萧摸了摸鼻子,小声嘀咕,“你也没说不能跟别人说吧。” 司擎墨只对着那位北城来的兄弟勾了一下唇,点了点头,“真的。” “啊?不是吧,不是吧?我听说过了年,轻衣就要回国了,你居然结婚了?”那个兄弟惊讶不已,“你不会是为了应付家里人,所以,才随便找了个女人来领证吧?其实也没事儿,就算你们领了证,轻衣回来了,再离也可以,正好堵了家里的人嘴,轻衣也不会介意你领过证的。” 另一个人附和,“对对对,我最近也被家里逼婚,真的是一个头两个大啊,所以,我才逃到这边来,我都也想随便找个人领个证,堵家里人的嘴了,反正以后要是遇到自己喜欢的,我再离,给足对方钱就行了,反正现在的女人都挺爱钱,只要你有钱,无论你几婚,都排着队有人上赶着嫁你。” 听到他们这样说,他眉头微微一皱,刚要开口,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他掏出手机,就看到是程依念回他的微信。 【还没有吃,忙了一下午,你应该不回来吃了吧?那我下楼买泡面煮了。】 司擎墨一看她又要吃泡面,有些无奈,离了他,这个女人真是连顿饭都吃不上。 他站起身,对自己的几个兄弟道:“我不是为了应付家人,下次有机会带你们认识她,现在我要回家做饭了。”biqubao.com 说完,他拿了车钥匙就走。 他背后的一群兄弟简直像是被雷击中了一般,全都呆滞住了。 等他马上要出门的时候,一位兄弟才叫他,“阿墨,你,你什么情况?你结婚了以后,还要做饭?你可别吓我。” 司擎墨有些炫耀的道:“没有办法,我媳妇儿不会做饭,而且,爱吃我做的饭,行了,不说了,我走了。” 他拉开包厢的门,走了出来。 里面足足安静了两分钟,才有人尖叫起来,“不是吧,不是吧,阿墨居然要回家做饭?” “我的妈呀,天才酷少,结个婚,变成了煮夫?” “让我缓缓,让我缓缓,阿墨不仅结婚了,还伺候那个女人?这,这要是司家人知道了,会不会抽死那个女人啊?” “我觉得,其实重点不是司家人,而是轻衣,如果轻衣知道阿墨结婚了,还打算带那个女人见我们,她会怎么样?” ……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在说着话,只有沈意萧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老神在在的晃着手里的杯子。 于是有人问他,“萧子,阿墨娶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啊?是比司家还牛逼的家族?敢让阿墨给她做饭?” “在华国,还没有比司家更牛逼的家族呢吧,难不成娶了个洋妞?” …… 沈意萧抿了抿手中的酒,笑着道:“不是,就是华国人,长的贼漂亮,而且还很有趣呢。” 大家都看着沈意萧,他却不再说了,只是说:“等你们见了,就知道了。” 被沈意萧这么一说,大家更加好奇了。 沈意萧却不再多说,刚才看到司擎墨说自家媳妇儿不会做饭,每天都是他做饭,他就有点想笑。 那次阿墨出差,让他给程小姐送饭的时候,他可是看着程小姐做的那些菜,每一道都是色香味俱全的。 不知道阿墨以后要是知道程小姐做饭,要做何感想呢? 想到这里,他就有点想笑,不过还是憋住了。 司擎墨走了,大家没玩多久,也都散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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