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锦秀一把年纪的人,居然像小女儿家似的红了脸,然后将碗递到沈自山面前。 沈自山脸上带着笑,心里却是苦哈哈,这汤是真的难喝,可是,为了以后,他还是得喝。 他伸手接过碗,闭上眼睛,一口气将那碗汤给干了。 沈心悦看着自家爸爸这么勇,轻笑着说道:“白姨,你看,我爸对你的爱都在喝这汤的速度上了。” “自山,你这么爱喝,锅里还有,我再给你盛一碗吧。”说着,白锦秀起身就要走。 沈自山拉了她一把,“锦秀,我们多久没有好好说过话了?留下来陪我吧,今天我真的很累。” 白锦秀乖巧的点了点头,伸手替沈自山揉起了太阳穴。 沈心悦自然不会在这里当电灯泡,她起身离开了。 白锦秀声音轻柔的问:“力道怎么样?” 沈自山点头,“锦秀,你的手法是越来越好。” 白锦秀浅浅的笑。 沈自山又问:“锦秀,那你说,依念她知道那份遗嘱吗?” 白锦秀肯定的说道:“她不知道的,我问过律师了,他说依念没有去问过他这件事儿,而且,他还说,就算问了,他也不会说,如果说了,他担心对依念的考验会出问题,怕依念会做假,故意在拿着遗嘱的那位长辈面前表现。” 听了这话,沈自山这才松了一口气,“这样的担心,也不无道理,锦秀你也不能跟依念说这件事儿,让依念多锻炼锻炼吧。” 白锦秀气愤道:“我自然不会跟她说,她现在对我这样的态度,要是让她得了这房子,她还不得把我赶出去?” 沈自山笑着道:“怎么会呢?依念她挺孝顺的,当初,我看她对康育就很孝顺,康育还是半途才养的她,你可是从小将她养大的人,她对你自然是要比对康育更孝顺了。” 他嘴上像是在帮程依念说话,其实他心里比谁都清楚,白锦秀很气程依念的一个点,就是她对程康育比对她更亲近。 明明是她把程依念养大,可是她却对程康育更好一些。 所以,沈自山故意这样一说,实则是在白锦秀面前拱火,让白锦秀更讨厌程依念,只有这样,她才不会因为一时的心软,把这件事情告诉程依念。 果然,她这样一说,白锦秀满目怒容,“她只对她那个死去的爸爸孝顺,都要跟我断关系呢,她一直觉得,我把她放在她姨妈家里,就是没有带她,可是她也不想想,我每个月要给她姨妈钱的,她也算是我养大的呀,而且,我当初未婚先孕,生下她,我遭受了多少白眼和别人的指点,她从来都不想这些。” 她越说越气,沈自山却高兴,他轻轻的帮她顺着气,“好了,别气了,孩子还小,你得给她时间。” “她二十多了……”本来还想再吐槽几句的,可是,她突然发现,她居然不知道程依念到底是二十几了。 她有些心虚的说:“唉呀,算了,不提她了,我不想提起她。” “好好好,你不想提,那咱们就不提。”沈自山亲吻着白锦秀的耳垂,白锦秀缩了缩脖子,一副害羞的模样,一点都不知道主动。 沈自山看到这样子的白锦秀,一下子就没有了兴致,明明都已经一把年纪的人了,孩子都二十多岁了,还学人家小姑娘,装青涩,装嫩,还害羞? 就不能主动一些,就不能浪一些?就不能妖娆一些? 他脑子里一下子就想起来那天在食味斋见到的那位女老板,一想到那样的身姿,那样的面容,他的心里就痒的厉害,他闭上了眼睛,把怀里的女人想成江雪霞的模样,这才勉强跟她翻云覆雨一番。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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