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在谁手上?不会是程依念吧?”沈心悦焦急的问道。 白锦秀皱着眉头,说:“现在还不在。” “那现在……”沈自山也有些焦急了,不过,他没有沈心悦表现的那样急,他还是要装装样子的,别让白锦秀觉得,他是为了股份才跟她在一起的。 白锦秀抿了抿唇,说:“程康育车祸去世以后,我当初找过他的律师,说是要将他名下的财产都转到我的名下的,配偶继承他的遗产,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他的律师却告诉我,程康育立了遗嘱。”m.biqubao.com 沈自山眼微眯了一下,“他立了遗嘱?他年纪不大,如果不是车祸的话,他还能活很久,他怎么就立了遗嘱呢?” 白锦秀摇头,“我也不清楚,总之,律师告诉我,他有立遗嘱,他将他名下的公司股份,以及,我们现在住的这栋房子,全部都留给了依念。” 听到这话,沈心悦只觉得五雷轰顶一般。 果然是程依念,那她和爸爸努力了这么久,最后还是什么都得不到吗? 而她最终还是不如程依念? 她不甘心,她真的好不甘心。 她真的好想骂人,可是当着白锦秀的面,又不能真的说什么,只能自嘲一笑道:“原来,我们一直住的是依念的房子呀,那以后,如果依念要赶我们走,我们可要去哪儿呢?” “爸,要不然,我们还是回老家吧,在这里生活,真的好累,整天要担心被人赶出去。”沈心悦拉着沈自山,一脸难过的说道。 沈自山看了白锦秀一眼,抿了抿唇,握住她的手,问:“锦秀,你愿意跟我们回老家吗?” 他心里清楚,白锦秀见惯了大都市的繁华,又过惯了每天有保姆照顾的生活,做做美容,追追剧的日子,她怎么会舍得离开这里。 只要她舍不得,那她必然会想办法将这房子,还有公司股份拿下来。 这些事情,他和心悦就不用管了。 白锦秀此刻见沈自山真的要离开这里,还要把她也带回乡下去,她心里就不舒服,她握紧沈自山的手,说:“自山,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任何人赶你们走的,这个房子,还有公司的股份,现在也不在程依念手上,她还没有签股权转让书,也没有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 沈心悦眼睛一亮,立刻问道:“那白姨,现在这套房子和股份,在谁手上?” 白锦秀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我当初也是费了许多劲,才从律师那里打听到,说是程康育将遗嘱放在他的一个故交好友的手里,说是要等到依念能够独当一面的时候,将房子和一些资金财产给她。” 顿了一下,她又说:“还有一条,说是程立集团是做公益的,要让依念明白做公益的意义,再将公司股份给依念,如果她一直不明白,或者是她以利益为先,便让他的那位故交好友,找一个明白公益的人,将股份转让出去。” 听到这些,沈自山和沈心悦都愣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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