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自山和白锦秀都不在,家里只有两个保姆在厨房忙碌,看到沈心悦回来,说:“太太给您煲了汤,在厨房的锅里,现在要喝吗?” 沈心悦一想起白锦秀煲的汤,就反胃,她不自主的又想起来程依念煲的汤,真的是香呀。 那时候,爸爸和白姨刚结婚,她和程依念还是好闺蜜,程依念的性格就是讨好型人格,她每天都煲不同的汤给家里人喝,有时候每个人想喝的汤不一样,她都能煲三种不同的汤。 不得不说,程依念的手艺是真的好呢,至少比白锦秀煲的汤好喝的多。 她眉头一皱,说:“白姨怎么天天煲汤啊,是不是你们想偷懒,就让白姨劳累呢?” 保姆被她这话吓了一跳,忙摆手,“小姐,我们没有啊,是夫人想给老爷和小姐您补补身体,才自己煲的。” 沈心悦冷哼一声,一抬头看到白锦秀和沈自山已经进了屋,她假装没有看到,对保姆说:“那以后别让白姨煲汤了,要煲你们煲,别累着白姨了。” “可是,是夫人自己……”保姆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白锦秀感动的声音,“心悦,还是你心疼我,不过没关系的,只要你跟自山能吃的好,我辛苦一些没事儿的,以后你想喝什么汤,跟白姨说,白姨每天都给你煲。” 沈心悦一听这话,真想翻个白眼,谁特么想喝你煲的汤?跟刷锅水一样的东西。 不过,她嘴上却说:“白姨,不用了,你每天这样辛苦,家里有保姆,让她们做就是了,你何必辛苦呢。” “没事儿的啊,白姨喜欢看着你和自山吃我做的饭,看着你们吃完,我很开心的。” 白锦秀明明是一个女儿都二十多岁的老女人了,此刻,却露出一副少女怀春的模样,看向沈自山。 此刻,她多么希望沈自山能含情脉脉的看向她,可是沈自山却似乎很疲惫,完全没有注意她的表情,一边扯着领带,一边说:“晚饭我不吃了,先上楼休息了。” 说完,他就拎着自己的公文包上了楼。 白锦秀见他没有注意到自己,心里有些难受,不过想想,今天他在公司受的委屈,她又心疼上沈自山了,于是赶紧去厨房看汤煲的怎么样了,等汤煲好了,她得给自山弄一碗,让他喝点补补,他现在在公司,每天肯定很是辛苦的。 沈心悦看着沈自山上楼,白锦秀也去了厨房,她有些心急,她还得求爸爸再帮帮她呢。 于是她也跟着沈自山一起上了楼。 沈自山将包丢到卧室的沙发上,整个人也瘫坐到沙发上,伸手揉着额角,看起来格外疲惫。 沈心悦敲了敲门,也不等沈自山反应,她直接将门推开,探了头进来,叫了一声,“爸爸。” 沈自山看了沈心悦一眼,呼了一口气,问:“怎么了?有事儿?” 沈心悦走进来,将门关好,坐在沈自山跟前,咬着下唇,说:“爸爸,这一次,你一定要帮帮我。” “又怎么了?”沈自山眉头紧皱,这一次给程立集团请代言人,他也是因为要帮心悦,才闹出这些事儿来,今天被卓正一那老东西那么不给面子的训。 他一想到卓正一,就气到几近呕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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