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娜一听,沈心悦是打算不管她了,她恼怒道:“沈小姐,如果你不让程立集团替我澄清,我会把你让我跟墨岚轻衣毁约的事情捅出去,你还让我缺德的不要提前跟墨岚轻衣说,我们可是有合同的,要死大家一起死。” 沈心悦咬着牙,“你威胁我?” “我不是威胁你,我只是自救,沈小姐自己考虑吧。”妮娜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沈心悦尖叫起来,想将手机砸了,可是又想到妮娜的话,她忍不住又给沈自山打了一个电话,“爸,能不能再帮帮我?” 而此刻的沈自山跟白锦秀还有程立集团的一众元老级别的人坐在会议室里。 这些元老级别的人,从前都是跟着程康育一起建立起公司的,程康育现在不在了,公司落在白锦秀手里,不过管理公司的其实还是那些元老级别的人,白锦秀每天坐在办公室里装装样子,其实也不会做什么决策。 白锦秀其实也不乐意管理公司,她每天到公司装装逼,能拿到钱,她觉得就够了,所以,在程康育去世的这一段时间以来,公司倒是没有出什么大的纰漏。 白锦秀唯一做决策的事情就是让沈自山进了公司,不仅让他进了公司,还让他当了总经理。 那些元老级别的人当初也反对过,不过白锦秀特别执拗的要留下沈自山。 她用公司的股份作为胁迫,那些元老级别的人这才同意。 沈自山进公司以后,一开始他也不敢怎样,事事都听那些元老的话。 可是沈自山是聪明的,他慢慢的开始培养自己的势力,培养自己的人,他开始慢慢的让自己的人渗入公司管理层。 从前他做这个总经理就像是个傀儡,可是当他的人越来越多的进入管理层的时候,他也开始对一些事情做主了。 不过好在他一直没有出现什么纰漏,那些元老们也没有多说什么。 而沈自山慢慢的开始将那些元老边缘化。 现在唯一让沈自山无法动摇的一位元老,是程康育生前最好的好友之一,叫卓正一,他手上不仅有公司5%的股份,还掌握着公司所有的技术。 他一旦被拔除,公司的根本就会动摇,所以,沈自山虽然讨厌卓正一,却不敢动他。 最近卓正一出差,沈自山便有些放飞自我了,在没有与任何人商量的情况下,便答应了自家女儿的请求,为公司请了一位代言人。 他从前也自己创业过,不过没有做过消防这样的公司,他一直做一些比较网红的东西,所以,他相信,公司有了代言一定比没有代言要强上许多。 公司一直发展很平稳,营业额并没有任何大幅度的提升,他便想着找个代言或许能提升一些。 只是他想的太简单。 现在出了事情,公司还被骂上热搜的事情,卓正一在外地出差,看到这样的热搜,急急的赶了回来,还联系了公司其他几位元老。 他们主张召开紧急会议,白锦秀本来还在家里的厨房给沈自山煲汤呢,也被叫了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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