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擎墨看着她,她简直就像个机器人一般,双手不断的在布料上面穿针引线,一会儿换这种颜色,一会儿换那种颜色…… 他有些忧心,今日他尚且在家里,她都这样了,明日,他不回来,她岂不是一天都不吃不喝? 这身体哪儿撑得住? 他走到程依念身边坐下来,问:“这件衣服今日便能做好吗?” 程依念摇头,“不能呀,这是ada设计的,我想将这上面的花全部手工绣成,而且还要绣得立体一些,这件衣服保守估计需要三天时间。” “要这么久,每天都需要熬夜吗?”司擎墨问。 程依念摆了摆手,“不用了,不用了,我可熬不住了。” 听她说不用熬夜了,司擎墨这才放下心来。 他问:“那你预计的时间是每天的下午吗?” “嗯。”程依念点头,“每天下午到晚上十点,十点以后,我想休息了。” 说完这话,程依念狐疑的看向司擎墨,“司总,您不会是觉得我做的太慢了吧?您不会是想让我熬夜加班吧?” 司擎墨满头黑线,“我在你心里就是这样不近人情的周扒皮?” 看着他气呼呼的模样,程依念小声问:“生气了?” “没有。”司擎墨嘴硬道。 “哦。”程依念淡淡的‘哦’一声,继续干活。 司擎墨抿唇道:“我明天不能陪你一起回来了,要出一趟短差,需要两天时间。” “嗯。”程依念不甚在乎的点了点头,“我知道的,您的行程不都是我安排的嘛。” “那明天,你也不要去公司了,从早上就开始做吧,是不是就不需要三天了?”司擎墨问。 程依念惊讶看他,又问了一句,“不扣工资?” “不扣,毕竟,你在家里也是在工作。”司擎墨说道。 “好的。”程依念开心的点头,又问:“那,晚上加班了,有没有加班费?” 司擎墨好整以暇的看着她问:“你很缺钱?” 是的,她确实缺钱,凌依那边的分红年底才分,可是一个月后,有一场拍卖会,白锦秀会将爸爸生前很喜欢的一只砚台拿去拍卖。 爸爸酷爱毛笔字,没事儿就会在家里写上几幅字,所以,他给自己淘到了一方很好的砚台,经专家鉴定,是一个从清代流传下来的。 前世,白锦秀就将那砚台拿去拍卖,当时她求了她好久,希望她不要把爸爸的东西拿去拍卖,她却完全当作没有听到,还是执意将东西拿去拍卖了。 前世,她一直在白锦秀面前小心翼翼,把她伺候的像个太后,她那样求她,她都没有将东西给她,这一世,她们已经彻底闹翻了,她更是不会将那东西给她了,所以,她打算到时候自己去拍卖会上拍下来。 她的思绪回到了前世拍卖会上的场景,她记得,当时这一方砚台拍的人倒是不多,这样的东西,除非非常喜欢,或者要拿去送人,一般人要了这个也没有用处,所以,拍的人不太多,最后是以一百万的价格被凌湛拍了下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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