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意萧一边喝汤,一边夸程依念,“程小姐居然还会做饭,真的是太难得了,现在很少有小姑娘会做饭的了,这饭还做的这样好,尤其是这汤,炖的也太好喝了,又鲜又润的,好香,我还从来没有喝过这样好喝的汤,感觉还挺健康的。” 司擎墨已经听不下去了,忍不住打断他的夸赞,“这饭是张嫂做的。” 程依念点头,“是张嫂做的,沈先生应该夸张嫂。” 沈意萧一愣,他也常吃张嫂做的饭,每一次去找司擎墨的时候,张嫂都会留他吃饭,他跟司擎墨的关系好,一般也不会客气,反正他现在一个人在云海市,又没有人照顾,能蹭一顿是一顿喽。 可是今天这汤的味道明显跟张嫂炖的味道不一样啊,张嫂炖汤会放挺多配料的,汤味比较好,但是总感觉调料味重了,有时候还会加一些她觉得营养的食材,那些食材会抢掉汤的味道。 今天这汤就是纯纯的鲜啊。 不过程小姐都说了,是张嫂做的,那就一定是张嫂做的了。 他也没有多问,又喝了一口,这口汤咽下去以后,他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他惊讶的问:“程小姐也认识张嫂啊?” 他之前还以为程依念是回自己家里给阿墨拿饭呢,现在看来,是去阿墨家里拿饭的。 所以,这位程小姐知道阿墨住哪里? 天哪,阿墨这个人很注重个人隐私的,他来云海市之后的住址连他的家人都没有说过,就算是他挺喜欢的那个秘书林月,都不知道他住哪里,这位程小姐居然知道,不仅知道他住哪里,他还让她认识了张嫂。 在此之前,除了轻衣,阿墨还从来没有跟任何女孩儿接触的这样深呢。 张嫂可是北城家里那边的老人了,张嫂要是知道了程小姐,那,北城那边应该都知道了。 “认识的。”程依念说道。 沈意萧此刻用八卦的眼神儿看着司擎墨,那模样好像在说:“好你个阿墨,一直跟我说让我不要追程小姐,说她结婚了,自己却悄悄的把自己家地址都告诉人家了,你喜欢人家,你跟我说啊,我肯定不会跟你抢。” 司擎墨懒得理会他那眼神儿,只是将吃完的碗往前一推,“吃完了,你收拾吧。” 程依念听着他那话,她心里憋气,她又不是他家佣人,于是她开口道:“我一会儿回来收拾,我去看看笑笑。” 说完,她又想到笑笑喜欢沈老板,她是不是应该帮笑笑制造点机会啊? 要是人家沈老板喜欢女人,是司擎墨霸王硬上弓沈老板呢,那她也算做好事了吧? 于是她又开口道:“沈老板,要不要一起过去?” 沈意萧刚要点头,司擎墨就已经开口,“他没空。” “我没空吗?”沈意萧看着司擎墨,他怎么不知道他自己没空啊? “你没空。”司擎墨肯定的说。 沈意萧干干的笑了一下,对程依念道:“那我可能是真的没空。” 听着那俩人的对话,程依念翻了一个白眼,这司擎墨真的是小气。 算了,算了,这好事她不做了,她还要去市场部呢,先不能得罪司擎墨。 于是只能自己去看笑笑了。 跟笑笑聊了一会儿,她才又回来收拾了碗筷,回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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