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程丽对这方面确实知之甚少,看到常明羽裸露的肌肤恶心的又退后两步,“离我远点,别把你的病传染给我!” 对面男子脸色惨白,不自觉退后两步,“美人,我已经在吃药了,很快就能好,你别怕,我不会传染给你的。” 这个色鬼比想象中更好说话,程丽是个登鼻子上脸的。对方退两步,她就要进两步,“你让门口的人滚开,我现在就要回家。什么狗屁婚事我不同意,你赶紧让我走。” 常明羽是家中说一不二的小祖宗,自来只有他吩咐命令别人,还从来没有别人命令他的。 虽然美人纤腰长腿风情万种,但总是凶巴巴的实在有损形象。 “大夫说了,只要不与你行房事,是不会传染你的。只要你答应嫁我,我立刻放你走。” “我答应了,我现在要回家绣嫁妆,你赶紧让我走。”程丽换了口风,立刻同意。 常明羽激动的不知如何是好,“美人,你,你当真愿意嫁我?” “我愿意,”程丽毫无心理负担的撒谎,“但你要先治好病,我一边在家里绣嫁妆你一边治病,三月后,若是你病好了,我们再成亲。你若是病没好,我可不嫁你。” 美人凶悍的叉着腰,小嘴叭叭的。但是吐出的话却让常明羽激动的心跳加快。 他原地转了几个圈,连连抚掌赞道,“美人,这可是你亲口答应我的,你可不能反悔,若是你反悔,就…就……” 他就了半天也没就出个所以然,那张年轻又颓败的脸上满是不舍,“罢了,我信你便是。” 居然这么轻易就信了她的话? 程丽心里惊疑,怀疑他同自己一样是在做戏,遂紧接着道,“还不送我回去!!我一个寡居之身,若是让旁人发现夜不归宿,我还怎么活?不如一根绳子吊死了干净!!” 常明羽连忙劝道,“说什么死不死的,太晦气了。娘子你别生气,我这就让我娘送你回去。” 使唤起亲娘的语气跟使唤自家丫头似的,真是个大孝子。 程丽没有放松警惕,继续和他保持距离,常明羽绕过桌子打开房门,“去请夫人过来。” 护卫应声而去。 她心里直打鼓,这个傻子好糊弄,常夫人却不是好糊弄的。待会只怕没那么容易脱身。 万万没想到,常夫人一来,常明羽这个逆子大爷似的往凳子上一坐,瓮声瓮气道,“娘子已经答应我的求亲了,娘你现在赶紧妥善送娘子回去,莫要有损她的名节。” 常夫人一张憔悴的脸立刻笑的跟开花了似的,小心翼翼陪着笑脸道,“乖儿子,药已经熬好了,你看,要不要现在喝了?” 常明羽想到早日治好病便可抱得美人归,遂豪气干云道,“拿来喝了便是,我养好病才能尽快与娘子成亲。” 贵妇人喜得连连吩咐身后的婢女,“杵在这干什么,还不快去给少爷端药?” 常夫人越看程丽越满意,模样长的没得挑,又没生养过孩子,最主要能笼络住儿子的心。 若是日后嫁了过来,能日日把儿子笼在房里,不让儿子出去胡混,那可真的是谢天谢地,祖宗保佑。 “好儿媳,”常夫人眉飞色舞的握住程丽的手,“我说怎么看你第一眼就那么合眼缘呢,合该我们是一家人。你先把婚书签了,咱们心里有个成算,也让娘心里高兴高兴。” 说罢,有伶俐的丫头双手呈上婚书。 就知道这女人没那么好打发! 程丽高声喝道,“常明羽!” 坐着喝药的公子立刻从凳子上跳起来,“娘子有什么吩咐?” “我已经说了等你养好病再成亲,你现在让我签婚书是怎么回事?万一你没养好病,还想连累我不成?!” 美人俏脸通红,目中喷火,眼睛里迸射出一道道锋利的光,直直刺向他。 常明羽蔫头耷脑的“哦”了一声,不耐烦的冲自己亲娘挥挥手,“娘你把婚书收起来,别碍了娘子的眼。” 常夫人张口结舌,这还没成婚呢,就对媳妇如此言听计从,往后成婚了哪里还有她这个亲娘说话的余地?? 况这小寡妇一看就不是真心嫁自家儿子的,不提前签了婚书,口说无凭的,万一她将来翻脸不认人怎么办? 宝贝儿子不懂事,她这个当娘的可要好好给他把把关。 “乖儿子,这婚书提前签了也无妨,左右早晚是一家人……”常夫人还带再劝,常明羽猛地一拍桌子,“还不快送娘子回去!” 程丽像个灵活的兔子“唰”一下跑到房门口。 常夫人看着儿子铁青的脸,不敢再劝,亲亲热热挽着程丽的胳膊往外走。 “好媳妇,我就知道你能想通,娘也不跟你来虚的,该给你的一样都不会少。羽儿是我的命根子,届时你和羽儿的婚事我定风光大办,再摆个十天十夜的流水席。” 常夫人一脸喜色,把手上的三个玉镯都麻利脱下来戴在程丽手上,又把满头珠翠全都拔下来簪在程丽头上。 程丽感觉头有千斤重,走路都晃晃悠悠的。 眼看着就走到门口了,常夫人吩咐身后的丫鬟,“去把我妆匣子第二层里的东西拿来。” 有个狐狸眼的妩媚女子立刻躬身道,“夫人稍等,我现在就去。” 一群人站在大门口太过惹眼,常夫人笑着引程丽上了马车。刚坐下没多久,就有一双素白玉手将锦盒呈了上来,“请夫人过目。” 常夫人看也不看,把东西一股脑塞进程丽手里,“这是城里铺子的房契地契,还有些年轻姑娘喜欢的小玩意,你拿着玩。” 程丽懒得和她推辞,只希望能顺顺利利归家,遂不言不语的收下。 面前小寡妇虽一脸不情愿,但好歹算收下了礼物,程夫人心里大定,脸色舒缓了许多,“启程。” 马车刚行驶到巷子口,石头已快步迎了上来,“娘!” 程丽立刻跳下马车抱住他,委屈的双眼犯泪。 “娘,有什么事回去再说。”石头拍拍她肩膀。 “嗯。”她哽咽着应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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