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丽见林夫人气的狠了,连忙为她拍背顺气,“夫人何须动怒,我不愿嫁,他们又能奈我何?为了这种事伤了身子不值得。” 林夫人被她好一番劝慰才勉强压下怒火。 丽娘脾气这样好,无论遇见什么事都不生气,成日和她这个老婆子缩在家里绣花纳鞋练字,再本分不过,如何会与那风流浪荡子有什么牵扯!!! 下次再敢来,她定把常夫人扫地出门。 程丽感动不已,林夫人如此维护她,可见是真的把她当做自家人。 日后石头有了出息,定要他好好报答林夫子和林夫人。 石头休沐时,程丽把此事告知了他,担忧不已道,“林夫子虽然受人尊敬,身上却无一官半职。那府知事却是有官职在身的,他会不会对林夫子不利?” “程丽你别担心,这事我会处理。”七岁的石头隐隐有些褪去婴儿肥的模样,小脸瘦的有些过分。 她不想给他太大压力,他课业繁重,平日还要操心自己,实在太辛苦,想及此,程丽温言软语道,“想来应该无甚大事,上次林夫人拒了他们后,她们再也没有来过。”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对于这种横行乡里的恶霸,不能给他们留有喘息的时机,否则,他们的胆大包天会超出常人的想象。 石头这些日子跟着骑射师傅勤练不辍,已经小有身手。m.biqubao.com 他让程丽在家中安坐,骑着骏马扬长而去。 不过七八日,林夫人喜滋滋来寻程丽,“真是苍天有眼,丽娘,你日后不用担心了。” “怎么了,瞧您这高兴劲儿?” 林夫人掩好门窗才掩唇笑道,“那常夫人的宝贝儿子在外行走时,好端端的从马上栽了下来,口吐白沫,被人送到了医馆。听看热闹的说是得了花柳病,日后不能人道了。” 林夫人说完又觉不该笑的这么开心,清咳一声,痛心疾首道,“真是可惜,这般年轻,还没留个后呢,就得了这种病,真是…啧啧…” 程丽心道那种人得病一点也不稀奇,就该让他们得病,恶心。 谁知林夫人和程丽还没开心两天,常夫人又带着厚礼登门拜访了。 林夫人当时就不愿相见,让下人把那常夫人打发走,谁知那常夫人却死活不走,一直在门外与下人纠缠。 林夫人怕左邻右舍看笑话,便黑着脸让人把常夫人请进了门。 短短数日未见,常夫人已不复从前的明艳丰腴,整个人瘦了一大圈,神情憔悴不已。 “程姑娘呢?请她出来一见!”常夫人开门见山道。 林夫人没个好脸色,“她是个寡妇,不便见外人,夫人有何话与我说也是一样的。” 常夫人长叹一口气,“今日我是上门求亲的,我那不争气的儿子成日闹着要见程姑娘。我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再次厚颜上门。” 林夫人冷哼一声,“丽娘已说了,不愿再嫁,夫人不必多言。” “林夫人且慢,我此次前来,是为我儿提亲的,我儿愿娶程姑娘为正妻,若程姑娘应下。我即刻请官媒上门,还请林夫人让我见程姑娘一面。” 正妻?? 府知事是正九品的官职,常夫人又有金山银山的家底,虽说只是九品官,他们常家的日子过得比之京城里的五品官也不差什么。 丽娘一介白身又是嫁过人的,虽说那公子有病,但若遍寻良医医治好了呢?日后丽娘岂不是就能过人上人的日子? 林夫人私心里是不同意的,但她毕竟不是丽娘本人,万一丽娘愿意呢?林夫人不敢擅专,吩咐婢女去请程丽。 程丽不明所以,跟着婢女来了正厅。 常夫人一看到程丽,立刻快走两步握住她手,“好姑娘,你若是能救了我儿,以后我把我手里的东西都给你,以后家里你说了算。” 程丽听不懂她说什么,使劲挣脱了她的手,来到林夫人身边。 林夫人简单和她说明了情况,程丽吃惊不已,那人不是都不能人道了吗?怎么还要娶她为妻啊??? 这死男人,还想传染她一身病不成?? 程丽恶寒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多谢夫人青睐,我早已立誓为我夫君守节一辈子,此生谁也不嫁。夫人还是请回吧。” 常夫人当它年轻不知事,再次上前挽住她手,“好姑娘,你先别急着拒绝,你听我说。” 程丽使劲挣脱了几下都挣脱不掉她的手,只好放弃挣扎。 “程姑娘,我是诚心诚意聘你为儿媳。你别看我夫君只是个国都小官,我娘家可是江南富商。” “单说偃月城中的铺子,我手里便有三十余家。更别说南方还有许多茶庄酒庄上好的水田更是有千倾,只要你嫁给我儿,哄他好好治病,这些产业我都过到你名下。” “等我儿养好了身子你再给他添个一儿半女,日后是享不完的福,你儿子日后也有使不完的银子。岂不是两全其美?” 程丽没有丝毫心动,她手里的钱已足够她过的舒舒服服。她也没有那么大的野心,要赚那么多银子,于是再次婉拒,“多谢夫人好意,我并无再嫁之心,请夫人不必再说。” 常夫人没料到世上竟会有这样视钱财如粪土的人,想到家中出气多进气少一心恋慕程丽的儿子。 她只能继续试图说服面前的俏寡妇,“程姑娘,人生苦短,人活一世,最主要是开心顺意。何必被什么狗屁名节名声束缚,那烈女传不过都是那些臭男人拿来哄骗我们女子的,程姑娘如此聪慧,何必画地为牢?” 常夫人一番慈母爱子拳拳之心令人动容,但程丽总不能为了那点银子把自己搭进去,轻轻摇头,“当今之际,还是为贵公子尽快治病为宜,我意已决,请夫人不必多言。” 被这俏寡妇几次三番严词拒绝,常夫人也有些心灰意冷,她整个人都失去了神采。 常夫人无力的坐在了椅子上,失魂落魄道,“若姑娘实在看不上我那儿子,我还有个不情之请,请姑娘务必同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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