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敏之言而有信,当天晚上程丽屋内桌子上就出现了一枚印鉴。 果然是少年心性,谷雨林送了一间铺子,他就要送两间。 又重新过上了躺赢收租的日子,程丽这才觉得生活舒心了些。 只可惜如今的时代不允许她飞来飞去旅游逛漫展,那么些银子只能放在钱庄里看着。 她能活动的范围和这时代的女子一样,始终只有这小小的一方天地。 石头的学业甚是繁重,甚至他休沐回家时,早上也勤学不辍,手不释卷。 程丽很明白这种感觉,她上了大学后,脑子像是随着高考试卷一起交了。 大学时,再看高中的题目竟然觉得陌生晦涩难懂。 石头没有受过系统的训练,不曾进过学堂,肯定会大感吃力。 但他生性坚韧不拔,将所有困难都全盘接受,从不在她面前抱怨过一丝一毫。 为了避免出门再遇到上次的麻烦,程丽干脆日日窝在家里。 可是天气太热,她不耐烦织布,便学着打络子。 林夫人眼睛不好,便特意寻了打络子的图册给她,让她照着学。 程丽虽长了一脸精明相,却是个脑子笨的。 她磕磕绊绊学了十来天才勉强打成一个歪七扭八的络子。 林夫人笑道,“儿不嫌母丑,这第一个就留给石头,他这个做儿子的定不会嫌弃你。” 程丽也正有此意,含笑应是。 谁知打了第一个后,她越来越顺手,不出三日,又似模似样的打了个梅花络子。 林夫人拿着看了又看,实在喜欢,“没想到丽娘你的天分在打络子上,这个就送了我吧。” 程丽自然同意。她信心满满,整日和林夫人在一起闲聊打络子。 不出一月,各式各样的络子已放了满满一箩筐。 林夫人挑了些喜欢的,“这些我拿去送人,剩下的丽娘你收着玩。” 程丽笑道,“我留着这些也无甚用处,哥嫂那里也送去了不少,剩下的不如让石头拿去送给同窗。” 林夫人抚掌赞道,“如此甚好。” 程丽看着自己的得意杰作也是开心不已。 好歹也算学了个技术活了。 算起来,已是许久不曾见过胡均了,嫂嫂不主动提,她也不敢多问。 从一开始一厢情愿想为胡均和嫂嫂付出,到如今的十天半月也不见一次,程丽已经习惯了。 哥嫂虽好,人家却也有自己的日子,她怎么好贸然上门打扰。 送络子和平日送些礼品糕点之类的东西,都是林夫子府上的小厮跑的腿。 程丽出手大方,每次的赏钱都给的足足的,林府下人都很愿意为她跑腿。 好不容易等到石头休沐,程丽把满满两箩筐的络子搬了出来,“随便挑,看看喜欢哪一个?” 石头吃了一惊,“这是从哪里来的?” 程丽得意洋洋昂了昂下巴,意思不言而喻。 石头难以置信,“你做的?” 这还是那个除了纳鞋织布什么都不会的程丽吗? 络子造型颇多,配色也好看,石头认真选了一番,拿出个络子装上玉佩挂在身上,“如何?” “甚好,甚好。”程丽也开心的不得了。 现在的石头和那些勋贵家的小公子并无任何不同。 程丽手里有钱,衣食住行都给石头用最好的,把他装扮成了个贵气天成的小公子。 别的不说,单他腰间的玉佩就价值六百两。 程丽无法出门,买金银首饰也是白搭,平日和林夫人在一起总不能绫罗绸缎,穿金戴银吧? 故此她很少给自己添东西,反倒给石头添了许多行头。 林夫人只当这是程丽那死鬼相公留给她的傍身银子,对此也没有多问。 林夫子更是不在意这些铜臭之物,所以,乍然富贵的程丽居然没有引起林府任何人的怀疑。 程丽看他挑好了,又道,“我放着这些东西也无用,你挑些满意的,拿去送予同窗吧,也算一番心意,只莫说是我编的即可。” 同窗好友间是有互相赠送物品的,但赠送的都是手写的诗集或孤品书籍或难得一见的笔墨纸砚一类。 还从未有人送过不值钱的络子。 石头不愿拂了她的好意,笑着答应,“那我要好好选一选。” 程丽兴致勃勃的和他一起挑选。 最后挑了十余条很拿得出手的,两人才作罢。 程丽自然也没忘了陆敏之,只是她不确定现在狄青还在不在。 于是,送走石头后,等到月黑风高,四下无人时,程丽打开屋门来到院中,小声喊道,“狄青?” 话音未落,狄青已从暗处现身。 程丽拉着他快步跑回屋内,关好门窗才道,“你一直在吗?” “公子并未命我离开。” 程丽好奇不已,“是一天十二时辰都在吗?你不用睡觉?” “啊?”没料到她会问这个问题,狄青有些不好意思,“我晚上的时候也会睡觉。” “外面蚊虫甚多,你怎么睡得着的?”程丽真的好奇,她燃香驱蚊过后闭紧门窗,还是有漏网蚊子咬的她夜不能寐。 不知道狄青是如何在蚊虫遍布的盛夏之夜睡得着的? 狄青也从未和人讨论过这个问题,闻言迟疑着道,“我还好,并不觉得蚊虫甚多。” 是吗?程丽怀疑他在嘴硬,她给狄青看她的手,“你看,我昨晚驱虫后还有蚊子咬我呢,蚊子不咬你吗?” 狄青实在不知道事情为何会发展到这一步… 她居然让他看她的手… 程丽并无觉得不妥,让他坐下,“你看看,这些络子你喜欢哪个?随便挑。” 狄青自然知道她这些日子废寝忘食在打络子,只是没想到这络子还有他一份。 幸好烛火昏黄,没有让程丽看到他涨的通红的脸。 狄青尽量让声音显得平缓无波,“多谢夫人好意,我…” “就这个吧,”程丽看他没有动作,自顾自往他手里塞了一个,又挑了两个放他手里,“这些拿回去给吕蒙,边城他们。” “对了,”程丽打开梳妆台,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精美的络子,“这个给三公子。” 狄青沸腾的血液一下子凉了下来,是啊,她是三公子的女人。 他刚刚在痴心妄想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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